星期二, 八月 04, 2015

郑永年:当代中国文化的“巫术化”


当代中国文化的“巫术化”
郑永年 2015年08月04日


“气功大师”王林涉买凶杀人案成为近来中国社会的一大话题。一个昔日穿梭于政治人物(不乏高层)、富商、大牌明星、著名学者中间,并为这些人所崇拜的“大师”,今日则成了另外一个群体嘲笑、谴责和怒骂的对象。同样,在后一个群体里面也不乏政治人物、富商、大牌明星和著名学者。

类似王林那样的“气功大师”的例子,自19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可以说是层出不穷,倒一个,又出来一个,他们的故事都非常类似,结局也大同小异。在大多情况下,都是官(权力)、商(金钱)、色(性)、学(知识)和巫(术)五位一体得到有效的结合。如果不具备背后强劲的权、钱、色和学的推动,很难想象“巫术”会如此有效流传开来,并被人们推崇备至。这里的问题是,为什么权力、金钱、明星,甚至知识这些群体需要“巫术”呢?

从深层次看,这种现象既不新鲜,更不足为奇,中国几千年历史上有很多时期就流行过“巫术”。今天“巫术”又流行起来,只不过是当代中国文化堕落的其中一个表象。文化堕落当然有很多形式,但最显著的莫过于文化的“巫术化”。如果“气功大师”流行于达官贵人阶层并为他们服务,流行于基层民间的无数莫名其妙的“巫术”“迷信”,甚至“邪教”更是吸引着千千万万的信徒,为芸芸众生提供着心理需要。

当然,当代文化的堕落远远不止于宗教或者类似于宗教的“巫术”活动,它表现在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种社会行为乱象,难计其数:官员和有钱人“包二奶”(甚至妻妾成群)、大吃大喝、焚烧非传统性冥纸(电视、手机、飞机、美女模本)祭献给先辈、大众炒股、公知骂人等等,不同现象或多或少都从不同角度折射出文化的堕落。

机场经常被视为是中国的窗口,但也是当代中国文化的浓缩版。如果看看机场的一些书店,就知道今日中国的文化之殇。大部分机场书店都堆满了心灵鸡汤、八卦风水、赚钱之道、人际关系、性知识、公知的作品,一些角落里或许还有一些半色半黄的杂志。而电视屏幕则是那些宣讲者的声嘶力竭,犹如布道,仍然是心灵鸡汤、赚钱和八卦。当然,这并不是书店之错,书店只是迎合社会(读者)的需要。其实,不用说是机场书店了,各大城市的大书店的情形何尝不是这样呢?

乱象与文化堕落紧密关联

中国社会的种种乱象是和这种文化堕落紧密关联。文化堕落了,人们的行为便仅仅停留在本能的阶段,再也提升不上去了。而本能的思考和行为,就为类似于“巫术”那样的东西的流行开来,提供了理想的文化环境。

放眼去看,当代中国的一个重要现象就是文化的“巫术化”。术数等传统命理学和道观、佛寺香火大量复兴,并且这种复兴绝不是近年来国学热的插曲。例如近年来《四库全书》的很大一部分都在标点和重印,但术数类几乎整套重印,则是颇让人意外但细想之下又很容易理解的独特现象。在当今世界的知识体系中,“命”学早已经无法登上大雅之堂。但在中国,无论是“命学”的回归,也是术数的回归,统统被当作传统文化的复兴。传统命理和佛道中的一些“邪门学说”的复兴;各种民间“巫术”不仅占据底层社会的各个角落,更登上精英文化生活的舞台(王林的“气功”就是如此)。

文化的“巫术化”是同科学背道而驰的趋势。在科学看来,凡事都有原因、有发展过程、有解决之道等等,但“巫术”则把事物(或者社会现象)归之于一种神秘、似是而非的超然因素。历史上看,当社会成员对其所处环境感到不理解、不确定、不安甚至恐惧的时候,“巫术文化”就会兴起。

文化的“巫术化”确实能反映当今社会,尤其是精英阶层对于中国社会的焦虑。这种焦虑的原因在于,既有的社会理论,无论是官方所认可的,还是流传于民间的各种本土版,或西方进口版,都无法对当代中国风险社会的遽然兴起做出合理解释;或者即使可以从学理上解释,也无法在个人情感层面消除不确定感和恐惧感。于是,这种极大的不确定感造成了无法满足的知识需求,只好去救助于“巫术”。

的确,有太多的因素促成今天的中国很多人感到不安,甚至惶惶不可终日:伴随着社会急剧转型的,便是传统道德价值体系的衰落甚至解体;官方正统意识形态和社会现实的完全脱节甚至背道而驰;通过各种途径而获取的巨大财富缺失正当性;巨大的社会分化导致着穷人的“仇富”心态;公权力的傲慢使得社会有理由“仇官”;法制和法治的缺失使得社会没有有效的方法调解矛盾等等。
杨绛先生说:“你的问题主要是读书不多而想得太多”。这句话说得很好,因为在中国传统儒家文化里,一个人的文明程度几乎和其读书的多少划等号。这句话实际上也适用于那些求助于“气功大师”“巫术”和“邪教”等社会群体。书读得太少,想得太多,解释不通了,就去找“巫术”。

尽管传统上中国是读书的民族,但当代中国人不读书,已经是世界上出了名。研究发现,即使是本应该读书的大学生,除了教科书之外,一年也读不了几本书,远远低于日本和韩国,更不用说是欧洲人了。在社会层面更是如此。每次看到大街上无聊闲逛的人们、麻将馆聚集的人群、或者大型的大妈广场舞,不禁会想,如果在欧洲或是在日本和韩国,这些人中的多数该是会在静静地阅读的。

不过,没有必要过多地抱怨读书少或者不愿读书的人们,因为实在没有多少书可以读。学生、闲逛者、打麻将者、广场舞者,甚至底层社会那些迷恋于各种“巫术”者,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社会“巫术化”的对象和受害者。他们的本能思考和行为是文化“巫术化”的产物,而非根源。主要的问题都出在精英。从文化的角度来看,问题就出在文化创造者或者思想创造者那里。

作家只能提供心灵鸡汤

人要读书,但必须有书可读,而写书的人往往是社会的精英群体之一,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群体。中国的这个主体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尽管他们也知道社会道德要重建、文化要重建,但是他们写出了什么样的书?一句话,“心灵鸡汤”。中国人写心灵鸡汤已经有数千年了。孔孟的时候,还算原创,并且非常切合社会的实践,所以他们成为集大成者。之后就没有原创的东西了,要不是天下书一大抄,要不搞得玄而又玄,虚而又虚,久而久之,就变成了心灵毒药。

明代的王阳明本来是可以给中国文化注入新的血液,扭转文化的发展方向,但无奈统治者不许,未能发扬光大。有研究发现,最受西方人欢迎的是科普读物,而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便是心灵鸡汤。这个现象也可以做这样的理解,西方的知识提供者所提供的主要是科学知识,而中国的知识提供者所提供的主要是心灵鸡汤。为什么呢?

近代以来中西方所经历的启蒙运动的差异是关键要素。到了近代,中国知识界受西方思想的影响,也发生了启蒙运动,但中国的启蒙运动和西方早先所发生的启蒙运动具有本质性差别。在西方,文艺复兴可以说是第一次启蒙运动。欧洲的中世纪是神权主导一切的时代,被西方人称为愚昧和黑暗的时代。神学成为解释一切的东西。文艺复兴因此主要是要借助复兴古希腊的理性和科学(数学、几何)精神,摆脱神权,把人类的基点从神拉回到人。西方人成功了。但这种成功是用无数相信科学的人们(尤其是科学家)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

到了17、18世纪的启蒙时代,实际上是第二次启蒙。第一次是文化,第二次就到了制度,就是要用理性适用于改造人类赖以生存的制度,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这次也成功了。今天的西方文明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这两次启蒙的产物。两次启蒙的共同主题就是理性主义,教育人如何理性思考,把理性应用于对事物和社会现象的理解,应用于社会问题的解决。理性主义贯穿于西方近代以来的文化和社会科学,更不用说是自然科学了。

不过,启蒙运动并没有消灭宗教,而是给宗教以更为合适的位置,即人们的信仰领域。宗教不再解释一切,而是作为人们文化生活的一部分而存在。启蒙运动尽管也产生了一些极端主义者,例如无神论,但启蒙运动所产生的理性主义是肯定宗教地位的,无论个体还是社会整体都需要宗教信仰,都应当有自由选择宗教信仰的权利。

中国也的确发生了启蒙运动,但性质很不相同。中国主要是政治和革命启蒙,无论是“五四运动”的启蒙还是上世纪80年代的启蒙,重点都是政治。五四时期,迫于帝国主义的压迫,民族生存面临深刻危机,政治启蒙无可非议。1980年代也一样,也被认为是如果没有政治启蒙,中国人就要被开除“球籍”了。直到今天,仍然有大把人时刻想再兴起类似的政治启蒙。
尽管自“五四运动”开始,每次启蒙必提“民主”和“科学”,但每次必然是政治(民主)启蒙过度,科学启蒙不足,甚至被忽视。中国人相信,没有民主就不会有科学。但西方实际上是科学在先,民主在后。没有16世纪的文艺复兴,哪会有18世纪之后的民主?人具有了“科学”,学会理性思考问题了,民主才具有质量。中国只有政治启蒙,而没有科学启蒙,在缺乏理性思辨能力的情况下,民主自然追求得非常辛苦。更为重要的是,没有科学,人们对宗教的作用没有理性和科学的认识。在过度政治化的启蒙下,宗教被强制性地驱逐出人们的文化领域,使得当代中国既脱离了自己的文化传统(多神教),也把自己和其他宗教文明区别开来。

但实际上,当代中国人,和其祖先以及其他社会一样,都需要精神领域和宗教空间。没有了科学,也很难对传统文化进行去“巫”化。今天在文化复兴的幌子下,各种低劣的“巫术文化”公然登上文化舞台,并被各个社会群体所拥簇。这个现象并不难理解,人是有精神需要的,如果不能在公开的市场上(例如各类大教)得到,就会千方百计去地下黑市(例如各类家庭聚会甚至邪教)寻找。

作者是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所所长

http://www.zaobao.com.sg/forum/expert/zheng-yong-nian/story20150804-510709

星期六, 八月 01, 2015

亞洲週刊-人類與機器愛恨交織

亞洲週刊-人類與機器愛恨交織



人類與機器愛恨交織

2015年8月9日 第29卷 31期
機器反過來操縱人類不是科幻片的危言聳聽,現代人對智能電話的病態性倚賴就是最好例子。
《二零零一太空漫遊》


林沛理,專欄作家,最新的一本書是《私想Private Thoughts:性、愛、自由、幸福、痛苦、宗教、男人與女人的私密聯想》(二魚文化)。
  
德國汽車工廠一台機械人失控,一名工人遇襲身亡。新聞報道稱之為科幻小說的預言成真。其實機械人(robot)早在三千年前的希臘神話中已經出現。史上第一個機械人不是製造而是想像出來的,「她」就是著名的潘朵拉盒子(Pandora's box)的潘朵拉。眾神賦予她誘惑男人的嫵媚和語言的技能,唯獨女神雅典娜拒絕給她智慧,所以潘朵拉的行動是不經思考的,這就是英文「robotic」的意思。
古希臘詩人荷馬的代表作《伊利亞特》(Iliad)亦有提到能夠自動操作的家具,這可以說是機械人的希臘根源和希臘傳統。這個傳統集對機械人的幻想與焦慮於一身,為日後小說和電影對機械人愛恨交織的文化想像定調。
英國詩人雪萊之妻瑪麗•雪萊(Mary Shelly)一八一八年發表的《弗蘭肯斯坦》(Frankenstein),是史上首部科幻小說。主角弗蘭肯斯坦是個有反社會傾向的科技癡,他先將死人的器官和組織拼湊成一個碩大無朋的人體,再用電腦賦予人體生命。《弗蘭肯斯坦》驚世駭俗,不僅是因為它將在聖經意義上被創造的人(creature)描繪成造物者(creator),更在於它給予電腦一種前所未有的賦予生命的能力(computer as life-giver)。這同時又是一部辛辣的諷刺作品(satire),充滿對舊約聖經所描述的上帝的含蓄批判。弗蘭肯斯坦作為造物者與他的所造之物科學怪人的關係,跟神與人的關係不無相似;而造物者所造之物竟然比造物者更有人性和更通人情。凡此種種,皆成為後世同類作品選取的視角和探討的主題。說《弗蘭肯斯坦》是科幻小說和科幻電影這個類型的基礎文本(foundation text),絕非言過其實。在差不多二百年前,瑪麗•雪萊就以這部奇書奏出主旋律,後來者即使再有才華,也只能譜出這主旋律的變奏而已,所謂「variations on the same theme」。
《弗蘭肯斯坦》固然是科幻作者的靈感泉源,但不斷給這個類型注入新意和活力的卻是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以及人類對機器變本加厲、近乎病態的倚賴和依戀。一九六八年公映的《二零零一太空漫遊》(2001: A Space Odyssey)講一個高智能電腦叛變,將一隊往木星執行任務的太空人逐一殺死。最後它的陰謀敗露,在將被切斷電源的一刻,它先是大聲求饒,後來更神智不清地唱起兒歌。那是到當時為止,電影史上電腦最人性化的一幕。
四十五年之後,電影裏面的「機械物」即使無形無狀,也可以人性化到令人傾心相愛。《觸不到的她》(Her)的男主角愛上一套名為「Samatha」的高智能操作系統。這套電影向觀眾開的最大玩笑是:男女主角注定各行各路,不是因為「人機殊途」;而是因為那套操作系統既善解人意又充滿生氣,對人類社會既好奇又包容,反而那個有血有肉的男主角是個令人討厭的大悶蛋。人類比不上機器,再一次,造物者輸了給他所造之物。
在英美廣受談論但在大陸、台灣和香港三地都沒有公映的好萊塢新片《智能叛侶》(Ex Machina,大陸譯《機械姬》,台灣譯《人造意識》)中,叫「艾娃」(Ava) 的人工智能機械人像夏娃引誘亞當偷食禁果那樣誘惑男主角幫她逃離那所囚禁她的監獄式別墅。這套電影似曾相識,因為它提出的問題跟雪萊的《弗蘭肯斯坦》和馬克思的《資本論》一樣舊:造物者與其所造之物的緊張關係,人是他發明的機器的主人還是奴隸?飽受剝削、任勞任怨的僕人一旦有了意識,還會像以前一樣逆來順受,抑或會起來反抗?
發明者自覺是造物者
自《二零零一太空漫遊》的超級電腦Hal反客為主開始,科幻電影最關心的問題,是當機器變得越來越無所不能和人性化,它們還會甘心做人類的僕人、聽從人類的差役嗎?這些電影當然是廉價的大眾娛樂,但它們探討的主題不乏發人深省的宗教含義。人類最初發明機器是為應付生活所需,其後是要將自己和同類從單調乏味、令人精疲力盡的勞動中釋放出來。可是,發展到今日,很多新發明滿足的除了是馬克思所謂來自消費者的「虛假意識」的「虛假需要」(false needs)之外,就是發明者自己那自覺是造物者的虛榮。從這個角度看,機器反抗人類,甚至反過來操縱人類,是要懲罰人類的傲慢自大(聖經中的頭等大罪,希臘悲劇作家筆下的「hubris」),這不失為大快人心的因果報應(poetic justice)。
機器反過來操縱人類不是科幻片的大話西遊和危言聳聽,而是每天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的事情,現代人對智能電話的病態性倚賴就是最好的例子。■

星期一, 八月 10, 2009

两个浪子的故事

路15:11-32

浪子(1)
:大儿子

这个比喻上半段描述小儿子(我们称为浪子的),拿了家产,就离开父亲,离开家园,去外面漂泊、挥霍,直到穷途末路才回头。而下半段记载大儿子对于父亲疼爱回家的弟弟愤愤不平,反应出他虽然一直在父亲身边,其实心是远离父亲的。事实上整个故事的主角不是浪子,而是那位满有怜爱的天父--这是一个天父的比喻,不是浪子的比喻。这个比喻不是要讲两个儿子谁对谁错的问题,而是讲这位慈爱的父亲,是怎样对待两个儿子(浪子)--一个是人人对认为坏的逆子,另一个是人人都认为好的孝子。

今天我们的焦点集中在与我们比较反应我们现实生活的大儿子和父亲。

1。住在家中的局外人

大儿子认为叛逆的弟弟回来不值得父亲这么高兴,不值得这么大肆庆祝。这浪子不回家还能有什么其他选择?钱都花光了,他在外面已经根本不可能生存,这么狼狈归来有什么希奇?

大儿子让父亲伤心,不仅是他对落魄悔改的弟弟抱着强烈苦毒的心(他指控弟弟和娼妓吞尽了父亲的产业,他埋怨父亲从来没有为他宰杀过羊羔),他最让父亲伤心的是,从他所表达的不满,显出他原来这些年来的努力和尽责,只不过是一种雇工的心态,他一直是为父亲(老板)做的,为父亲的家做的,而不是为自己或自己的家做的。

这种局外人的心态,使到人身处教会,甚至是很活跃在教会活动和事奉,但心却永远都无法进入信仰的核心。很多马来西亚华人,对国家也有这种心态,觉得寄人篱下,没有归属感。我们长期生活在教会圈子中,对于信仰很容易是透过别人、组织、信念认识和服侍上帝的。

我们有些人对自己的家不闻不问,如同小儿子,家用是否够用,家业是否兴旺都与我无关,反正我又不是大儿子。但是有时我们很容易好象大儿子埋怨说,我为教会付出太多时间,太多精力,别人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是我们包了。但是,上帝对于那些不是很热心的也好象是一样的祝福。我们就很容易产生埋怨之心。

大儿子说,「这么多年我都一直服侍你」。我们绝对没有理由怀疑不是真的。我们也不能骂大儿子自义邀功。确实,我们必须欣赏大儿子这多年的尽责。一个家庭,如果没有一个尽责顾家的大儿子,家庭经济很可能早就陷入困境了。假如华人教会多一些大儿子,少一些小儿子,能够常常在田里尽责,而不是终日花天酒地,教会就不会这么落后。

但是不幸的是,大儿子的优点也正是他的致命伤。这造成他只能从儿子的角度来看事情,他不断地来小儿子来与自己比较,他从来不能从父亲的角度来看事情、对待这个家。因此,他看到的只是一个费尽父亲家财,穷途潦倒回来的浪子,父亲却为他多浪费一只肥牛犊。他永远看不见父亲所看见的,父亲看见的是,一个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儿子。父亲所重视的,不是失去多少财产,而是得回这个儿子。这个大儿子所看重的,却不是得回自己的弟兄,而是失去了多少物质(时间、机会、享受)。这种在父亲身边,心却远离父亲,他其实也是一个浪子。

父亲十分温柔地安慰大儿子:孩子啊,你一直在我身边,难道你看不出吗?我所有的一切全都是你的。你拥有全部家财,还有我。不要做一个家里的局外人,要做一个家里的人。这个家,是我的家,是的,不过也是你的家。是我们的家啊。

2。理所当然的恩典

大儿子另一项美德是顺命,「我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大儿子每天都听从父亲的指示,要他做什么就做什么,为父亲劳苦。如果家里有子女竟然肯像大儿子般的顺命,我相信,上帝的家必然兴旺,上帝必然也感到心疼。然而,当他看见父亲为小儿子而快乐时,他愤愤不平地说,「你从来没有给我一只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

不要说大儿子从来没有感受过父亲的爱和恩泽,大儿子的问题是当爱慢慢地成为习惯,慢慢地变得理所当然,不值得一提,不值得考虑,习惯得几乎没有什么感觉了。好象结婚多年的夫妇。爱,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不再是关系。当接受成为了习惯,任何的付出成为了难以负担的重担。

大儿子说,「这么多年我服侍你,这么多年我在你身边」--这么多年--好像他只有付出,从来没有领受似的。

一切就变的理所当然了。问题是大儿子把事物视为理所当然太长久了。当我们觉得幸福是必然的时候,你就不再是一个幸福的人。你就不再感觉到你自己是被爱的。就好象大儿子一样,我们在教会时间愈久,就愈有这种危险,接受不再感觉到我们是蒙恩的了。我们能够去教会,能够与弟兄姐妹一起敬拜,有事能够提出来一起祷告,我们都不再感觉是宝贵的恩典了。

爱情也是这样。我们追求对方时,千方百计邀请对方吃饭、看戏、听音乐会。我们买了戏票战战兢兢地打电话邀请对方,只要对方依约就兴奋得不得了。慢慢地这个关系得到了肯定也慢慢地成了习惯,对方答应出来看戏,也没有什么狂喜,反而是若买了票对方不肯出来,还会生气一番。最终,连看戏也免了,都是我的人了,难道怕他飞掉。

「屋顶上的小提琴手」我最喜欢的歌剧之一。其中一段,那位做父亲的,在儿子的婚礼晚上有感而发,突然他问太太:你爱我吗?太太问答:你今晚喝得太多了,乱讲话。他坚持再问:你爱我吗?太太答,我给你生了子女,替你洗了20年的衣服,现在你来问,我你爱我吗?丈夫说,是的,但你爱我吗?

当我们感到什么中那些平凡小事是理所当然的。我们与上帝的关系也渐渐变得麻木,没有感觉了。每次来到上帝面前,我们不会感到是一种的惊遇,只想到我有罪就来到上帝面前,上帝就给我一个方便与便宜的赦免。赦免,再也不会在我们心里激起任何感谢。我们缺少任何东西,就来到上帝面前求,或者根本不认为需要求,因为他本来就应该看顾我们的需要。我们与上帝之间的关系没有起初的震撼,只是日复一日,所得的每一样恩典都好象是理所当然的。

3。回家吧,浪子

我们大多数人不是小儿子,我们没有浪费父亲的家财,没有堕落至吃猪食的地步。但是,我们很可能是另一类的浪子。什么时候开始,我们觉得去教会崇拜,或者做教会的职员,对我们只成了责任?是什么时候开始,我们渐渐看不到事奉和崇拜是我们的恩典?是什么时候,感谢的心归于平静,甚至后来都没有再经历?对我们变得可有可无?

让我们回家吧。让我们重新学习一种常常带着感恩的生活。为你今天可以有一顿饱食而感谢。为你的小房间感谢。为着你所拥有的健康感谢。为着你身边的那个爱人感谢。为自己身边一切所享有的幸福感谢吧。为自己忙得不可开交而感谢吧。为自己不断有机会付出而感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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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子(2):小儿子



上一讲我们曾集中思想浪子故事的下半段,这天我们的焦点是在上半段。


唯独恩典

某次在英国举行的宗教比较会议,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辩论基督教信仰若有独一无二的特点,那会是什么呢?他们一一作比较,把不是独一的特点逐一删除。神成为人?其他宗教亦有各种神成为人的神话。死里复活?其他宗教也多有复活的事迹传说。最后,当代英国著名神学家CS Lewis建议,“只有一项,就是恩典。”

经过一番热烈的讨论,与会者认同他的意见。神的爱白白赐予世人,没有条件地赐予我们,与人的本性格格不入。佛乘宗有八道轮回之说,兴都教有因果报应的讲论,犹太教有契约神学,回教有律法规条,每个宗教都尝试为人提供一条可以借努力得救之道。但唯有基督教敢宣告上帝的爱是无条件地赐予世人。

耶稣常常以恩典为教导主题,因为深知人性根深蒂固地抗拒恩典。他形容这个世界遍布上帝的恩典:日头照好人也照恶人;天上的飞鸟不种也不收,上帝尚且叫它有粮;野地的花只有短暂的日子,上帝却把最美丽衣裳给了它。耶稣举目观看,恩典处处可见。然而,他从来没有给我们分析什么是恩典,他甚至没有使用这个词汇。相反的,他用许多的故事、比喻帮助我们明了恩典。今天我要用现代人听得懂的词汇和情节,给你们重讲耶稣的比喻。


一个浪子的故事

美国密西根州雀富斯市(Traverse City)有一位年轻的女孩。父母是老派保守的人,因女孩叛逆的行为反应过激,为她穿在鼻子上的钢环,她喜欢的音乐,和超短的裙子,经常大发雷霆。他们好几次尝试把女孩禁足在家,女孩心里愤怒地诅咒他们。有一次与父母大吵一顿后,父亲来敲她的房门,她高声地喊叫,“我恨死你们。”那一晚,她暗暗地筹划要离开家庭。最后她果真的离家出走了。

她生平只去过德多市(Detroit)一次,那次是跟随教会青年团去参观马戏团。德多市治安十分不好,这个市区常常发生街头殴斗,毒品,暴力的新闻经常见报。因此,女孩心里盘算父母若是要寻找她,大概会去加里福尼亚洲或是佛罗里达州,但绝不会想到来这个地方。

她到达德多市的第二天就遇见一个驾着一辆豪华大车的男人,她从来没有坐过这么豪华的汽车。这男人乐意地邀请她上车,请她吃一顿丰富的午餐,并且给她安排一个舒适的地方居住。男人给她一些药丸,她吃了觉得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她告诉自己,她父母剥削她的快乐,她定意要把所有失去的,全部都找回来。

这样快乐的日子,过了一个月,两个月,很快就一年了。那个驾大汽车的男人,她称他为“老板”的,教会她几招讨男人欢心的手段。由于她尚未成年,寻欢作乐的男人都愿意多付一点钱。她住在高尚酒店公寓,随时可以传唤招待服务。偶尔,她想起家乡那些老古董乡里,那里的日子实在太沉闷了,她不能想象自己居然是在那种笨地方长大的。

有一次,看见自己的照片出现在街头的寻人启事,她确实吓了一跳。寻人启事印着大大的字体“你有没有看见过这个孩子?”现在的她已经是一头蓬松的金发,浓艳的化妆,戴着各种古灵精怪的装饰,绝对没有会认得出她就是照片中的小女孩。尚且她身边每个朋友都与她一样是离家少女,没有人会去通报的。

又过了一年,她脸色愈来愈苍白,健康明显出了大问题,老板见她无法接客,怒骂一顿,然后把她抛弃在街头。她身无分文,身上只穿超短的迷你裙。她尝试在街头及后巷找生活,只是找到的钱还不够满足她的毒瘾。那时是冬天,她微缩在超市的闸门前角落睡觉。睡觉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一个年轻无助的女孩根本不可能在罪恶之城德多市区合上眼睛,周围一双双色迷迷的眼睛在贪婪地觑视。她的咳嗽病愈发严重。

有一晚,她躺着听着周围琐碎的脚步声,突然心中涌起很久没有感觉,从新觉得自己是个可怜小女孩,在寒冷和令人惧怕的城市中的一个小女孩。她不禁哭泣起来。她身无分文,又饿又冷。她在寒风中哆嗦发抖,夹在衣服里的报纸并没有给她多少温暖。一幅儿时的图画冉冉出现在脑海里:她家乡的五月季节,成千上万颗红樱桃树一起开花,她带着心爱的金色长毛狗蹦蹦跳跳地跑过一行又一行的樱桃树。

她自言自语,神阿,为什么我会离开家园呢?心中好像有一根刺在折磨她。我家的狗吃得比我现在还好呢。眼泪不住地流,她知道自己好想家啊。

她一连拨了三通电话,但接通全都是留言机的声音。前两次,她不发一言就把电话放下,但及第三通,她留下了话:“爸、妈,是我。我想要回家。我会乘搭巴士,大概明晚午夜到达车站。如果在车站没有看到你们,我想我会继续地乘搭车子往加拿大去。

从德多到雀富斯,巴士走了整整7个小时,路上她发觉自己的计划似乎不妥当。万一爸妈这几天不在家,听不见她的留言?我是不是应该多逗留一天看看,或者是应该亲口联络上他们?即使他们在家,也有可能把她当作已经死了。我是不是应该给他们一点时间,调适他们的情绪?

她焦虑地反复考虑,担心与爸妈见面不知道要说些什么。“爸爸,对不起,我错了。一切都是我的错。请你原谅我。”她心里把话一再掂量,喉咙发干。这样多年来,她从来没有向任何人认错过。

巴士驶入熟悉的高速公路,周围一片漆黑,只见前头车灯雪花纷飞。是的,就在前面,她认得驶往家乡的公路。哦,主啊,我要到家了。

巴士缓缓驶入车站,刹车器吱喳响起,司机沙哑的声音喊着说,“到站了,我们休息15分钟。”“15分钟,你只有15分钟来决定你的前途,”她告诉自己。她拿起小镜子,照了照自己,整理一下头发,给口唇涂一点润滑膏。她看见自己被香烟熏黄的指头,心想不知道爸妈会不会注意。如果他们会出现的话。

她心里七上八落,慢慢地走下车。这是一个普通的小车站,她惊讶得不敢置信自己的眼睛,车站中央空间,站着二三十人,每一个都是她认识的:她的哥哥、表妹、堂姐、二姨、三姨、舅舅、舅母、小叔, 全家都来接她,欢呼和掌声响透整个车站。小妹还举着一张大卡片,写着“欢迎,回家。”(Welcome home!)

她咬着下唇,泪珠大颗大颗地从眼眶滚下来。爸爸拨开人群站了出来,她热泪满脸,看着爸爸,结结巴巴地说出她在车上练习几十遍的话,“爸爸,对不起,我错了……。”

他结实的手怀抱着她瘦弱的肩膀,说,“孩子,回来就好。别说了,回来就好。”“来我们回家庆祝,妈妈准备好你喜欢的樱桃蛋糕等着你呢。”


上帝主动爱我们

耶稣说了好几个类似动人的故事。每个故事的大结局都好得难以置信,或者说好得不由得你不信。这些故事与我们所熟悉的教导是多么的不同。当时的宗教老师告诉群众,如果你痛哭流泪,恳切地悔改,或者神会赦免你的罪。民众印象中的神是痛恨罪恶,威严令人不敢仰视。然而,耶稣讲一个父亲,不理会别人的眼光和批评,跑前去拥抱他那位败掉他一半家财的儿子。父亲没有板起脸教训一番,“我给你多一次机会,以后要好好做人。你再犯一次,我就把你永远赶出家门。” 没有,他没有这样。反之,他兴奋地宣告,“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圣经作者的注脚说,“他们就快乐起来。”

神赦免人不是被动的,反之是主动的,耶稣在故事里指出说,“相离还远,他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上帝的手臂一直向我们召开,问题是我们是否愿意让他拥抱。

每次当我阅读耶稣讲的比喻,思想他所宣讲恩典的福音,我总是觉得不容易置信。人的抗拒恩典的本性,叫我对耶稣的信息心存怀疑。因为丢失一块钱,劳师动众,叫一大班人来帮他找,找着了就高兴得不得了,有点得意忘形。这似乎不应该是上帝的形象。但这正是耶稣所讲述的上帝。


失而复得的喜乐

路加福音这三个连在一起的故事,有相同的故事情节:为失去的东西非常焦虑,及找回来就高兴得不得了,并且都邀请人来一起庆祝。耶稣其实要说明的是,你希望感觉上帝所感觉的吗?只要我重新找回一个人,他愿意回来家里,我比拥有任何东西更快乐,因为这个人是我的最爱。

请注意,失而复得,比只是拥有,给我们更强烈的感情。电脑硬盘死了,所有档案突然失去了。但找到方法把档案救回来,那种快乐是难以形容的。你正在看电视新闻,惊闻你孩子的乘搭的飞机起飞失事,撞毁在机场。晴天霹雳,你呆坐在沙发上,双手冰冷,头脑空白。这时家里的电话响起,你一个箭步,抽起话筒,电话线那头传来声音说,“妈妈,我没有事,请不要担心。因为塞车,我迟到,所以没有乘搭那趟失事的班机。”

这些经验给我们稍微体验上帝的心情。上帝的恩典是充满情感的。上帝欢喜快乐不是因世界一切地问题都得以解决,不是因一切人类的痛苦都解决了,不是因千万的人一起悔改,同声地歌颂他。不,上帝欢喜快乐因为有一位他的孩子,死而复生,失而复得。

然而,当民众深受耶稣讲述浪子回家的故事所感动时,在旁边听着的法利赛人一脸不屑。正如耶稣在故事的下半段,借浪子的哥哥的口说出来,父亲怎样可以为这样一个人碴来欢庆?这不是一个公正的父亲的作为,因为他传递一个错误的家庭价值观。好孩子没有被奖赏,坏孩子回家倒为他大开宴席。

倘若故事由我们来编写,我们大概有不同的情节,我们肯定会给哥哥多一点的奖励。或者应该让浪子多一些的表现来显示他悔改的决定,爸爸才会接纳他入门。但是,耶稣的教导明显与宗教导师不同,他向我们启示的上帝是乐意施恩典的神。他说,“一个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这样为他欢喜,较比为九十九个不用悔改的义人欢喜更大。”

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赦免了在旁边同被钉的强盗,虽然他知道强盗的悔改也不过是出于痛苦和绝望。这强盗不会有机会上圣经班,不可能参加教会,也不会有机会弥补过去的错。他只单纯地说,求你纪念我。耶稣应许说,“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这个记载提醒我们,神向我们施恩典不是因为我们的善行叫我们配得,完全是出自他的恩典。


回家吧

今天你若问人,人怎能得救上天堂呢?大多数人会回答,行善。但耶稣所讲的比喻却道出完全不同的真理,人若要得救,他必须要说,主啊,救我。上帝已经打开双手等待迎接我们回家,他已经采取主动走出家门要迎接我们。今天大多数有身份的专家都不会主动地上门提供服务,医生、律师、辅导员,都不会主动来找你的,因为他们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地位。然而,我们的上帝却是不同。

他如何对待我们罪人呢?他不会站在那里等待,他会走前,向我们张开双臂说,回家吧。他绝对不会无可奈何地、默默地日复一日地等待。他好像失去羊儿的牧人,到处寻找失羊。他好像失掉一块钱的妇女,叫所有的人来一起与她细细地寻找。他寻找我们比牧人去的更远的地方,他寻找我们比妇女更仔细。他寻找我们甚至愿意成为一个人,成为众罪人的一份子。

耶稣不是讲一个动人的故事,他要告诉我们上帝如何真实地爱我们。约翰说,耶稣既爱世上属他的,就爱他们到底。他是那位欢迎罪人、税吏与他同席的主。他是那位愿意在安息日医治病人的主。他是那位愿意给犯奸淫的人一条生路的主。他爱世人,爱得有点不可理喻。

20世纪伟大的神学家巴特,他重要的贡献是18册教会教义,他曾简练地定义神是谁,他说,“神就是那位爱我们的主。”


祷告

我们的阿爸父,我们恳求你,教导我们除去浪子的心。求你施恩于我们的教会,就是我们年轻的一代。主啊,求你的圣灵更新我们,能够与你建立真实的个人关系。我们晓得在你里面,我们有丰盛的怜悯。

星期一, 九月 04, 2006

山上宝训(2):不要奸淫

不要奸淫

5:27-30

美国39任总统Jimmy Carter1976年总统选举运动期间,向色情杂志Playboy记者Barry GolsonRobert Scheer承认,自己曾经多次在心里犯了奸淫,违反了基督的诫命。当被询及他的宗教信仰,卡特回答,“基督说‘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我曾经多次地看见妇女就动淫念。我曾在心里多次犯了奸淫。上帝知道我的行为,但上帝赦免了我的罪。”此番诚实话,哗然引起社会轰动,被政敌大加鞭挞,当作取笑的材料。卡特是敬虔的基督徒,相对于讥笑他的政敌,他显然明白耶稣的教导,因此比其他人更有勇气面对生命的事实:性欲是生命的一部分,是上帝赐予的恩典,但是性欲若泛滥,将是人最容易犯上的罪之一。

性欲是正常的

要正确的了解此段经文的教导,我们需要先讲耶稣教导的两个信仰基础:一,性欲是恩赐之一,性欲不是罪,性的欢乐也不是罪。创世纪告诉我们,人类未堕落之前,上帝就把性赐给人。性且是上帝的形象之一,“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旧约圣经且有一卷书“雅歌”歌颂爱情、婚姻和性爱。基督教比任何的宗教更尊崇婚姻,而有许多伟大的爱情诗篇是出自基督徒的手笔,教会鲜明的立场是性欲本身并不羞耻。基督教并不认为性的快乐有什么不对。

泛滥的性欲是错的

但是,基督教认为泛滥的性欲是错的,同时也认为企图将性的快乐与婚姻关系切断,想单单从性活动获取它是错的。就如我们虽然认为享受美食,没有什么不妥,但一个人暴饮暴食,必然为身体带来祸害。同理,我们认为人不应该为了味觉的快乐,把东西嚼过一阵子后随即吐出来,而不将它们咽下去消化。这是耶稣此段教导的第二个信仰基础,泛滥的性欲和婚姻之外的性行为,他一概称之为奸淫。

十诫之第七诫申明:不可奸淫。然而,法利赛人对于此诫命的了解,非常简单和直接,即是不在婚姻之外发生任何的性关系。换言之,我们的性器官只要没有与婚约之外任何人(异性、同性、朋友、陌生人等)的性器官接触,就算是守住这诫命。如此狭义的理解很容易让人找到出轨的方便。前美国总统克林顿性丑闻被揭发后,闹得美国满城风雨,但他还亲自在电视上极力否认与白宫职员莱温斯基有性关系。在法庭作证时他滔滔不绝辨称,口交不是性关系,原因是他的性器官没有与对方的性器官接触。直到2004年在他的回忆录《我的一生》中,克林顿才坦承他和莱温斯基的性关系是不道德的和愚不可及的。

现代人不认为是错

一个病人能去找医生,因为他接受自己是有病这个事实,并且愿意接受医治。可是,许多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连这样的意愿都没有。

今日解读这段经文真正困难之处,在于我们不在相信性欲泛滥和婚外性行为是错的。我们都是克林顿之一,尝试为自己的行为自圆其说。到处有人(广告、电影、歌曲、书籍、小说、自由派的老师等等)宣称,只要两人相爱,性行为就没有错;只要是成人年,性行为的选择是自由的;只要事后肯负责,结局就会皆大欢喜。这当然是谎言。不少家长对热恋未婚的儿女与伴侣发生性关系采取默许的态度,多么可悲。许多人愚昧地相信,就算做了不道德的行为,只要我们讲得出一点的‘好理由’一切都OK比如,我一时冲动;我太爱她了;性是自然的,有需要就做;我願意,有什麼不可以;性不应该压抑,要把伪善的假面具脱下来,拋棄不想要的道德包袱和束縛。即使我们放下基督教观点,单从common sense来看,这些说法和理由都属胡闹。放纵情欲,任由性欲泛滥,只能破坏上帝所创造的生命。

对于第六诫命(不可杀人),至少我们会认同,然后才有可能进一步去提升为不用言语杀人,不发怒,不毁谤,且要主动与人和好。同样的,我们需要明白奸淫是不好的,并愿意不犯奸淫,才可能进一步谈 “不要在心里犯奸淫”。

动淫念的不是和是

向那些真心相信奸淫是错的人,耶稣指出要守住‘不犯奸淫’的诫命,不仅不搞婚外情、不发生婚前性行为、不搞一夜情、不滥交、不嫖妓,除了行为外,要更进一步的控制自己的心灵和思想,脑袋不要整天想着色情、不要看见妇女就有性冲动想要占有对方,因为若是这样,就算没有正式行动,在上帝的眼中,你其实已经犯了奸淫。

要多解释什么是看见妇女动淫念?先说什么不是动淫念。心里对异性有感觉不是淫念,被异性吸引不是动淫念,甚至觉得对方性感,也不是耶稣所讲的动淫念。华文教育者可能受西游记诸如蜘蛛精色诱唐三藏的故事影响太深,以为一动念头,对女性任何的感受,一定是淫念。用词不动淫念就是毫无感觉,所谓入定老僧,坐怀不乱。这不是耶稣说的动淫乱。我们知道欣赏一个人的容貌和服饰,不等于是动淫念。一个正常的人,看见美丽、喜欢的东西就多看两眼,并且自然有高兴的感觉。你看见某姐妹打扮漂亮,称赞她一句,是适当的礼貌。板起脸,装出一幅道貌岸然的样子,要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心里没有动淫念,是过于拘谨甚至是虚假的行为。这是上一代人教导圣经造成的偏差,不但不能帮助我们建立一个健康的男女关系,反之塑造不少无谓的罪疚感。你若有这样的捆绑,我今天奉耶稣的名释放你。一个人站在路口,看见一辆设计新颖的汽车,多看两眼,并且心里很羡慕,我们不能说他犯了偷车罪。

那么什么是动淫念?按圣经的用词,动淫念就是用色迷迷的眼神看异性,带着性欲的动机,想用性占有对方或是想象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就如TEV译文所指: looks at woman and wants to possess herRSV的翻译则是: looks a woman lustfully;即用“咸湿”的眼色看妇女。

一个正常的人,不会看见异性就有性冲动。同样的,一个正常食欲的人,不会在超级市场看见牛排,就兴奋得全身颤抖,口水直淌,若是这样,这就大有问题。假设你来到一个国家,在那儿,只要在舞台上摆放一个加盖的碟子,然后慢慢地掀开碟盖,让每一个人能在灯光熄灭之前,焦见有一块牛排,你便能使一家戏院大爆满,这样,你难道不会认为该国人民的食欲有点走火入魔吗?

女人露出1-2寸腰部,就看得血脉贲张,强烈的欲望就发动,有些就采取行动要与该女子发生性关系,另一些则选择在心理暗自幻想,沉溺在眼目的欲望。耶稣说,按诫命的真意,两者都犯了奸淫。

这里的问题不在于女人露出身体部分多或少,在古代社会女人的服饰把自己包得密密实实,还是发生强掳妇女(王老虎抢亲)的暴力事件。这正是回教原旨主义教派的误会。他们规范女人的衣服得像一粒粒的活动‘肉粽’(福建语),以为这样可以减少性犯罪。但我们知道越是保守的回教社会,女性的地位越低,受欺压的事件极为普遍。另一类似的浆糊说辞,强奸案的发生是因为女性穿得太性感。耶稣一针见血地指出,真正问题不在于穿多穿少,问题在我们的心。在一个男性之上的社会,妇女被视为是性欲发泄对象,不可奸淫不仅是不对妇女做出不当的行为,也必须从心里尊重对方。

防止奸淫从眼(心)开始

是的,我们许多的欲望都是从眼目开始的。可是,眼目只是接收图像的器官,问题是,你的心如何处理这个图像。这就牵涉你内在价值观了。当然,耶稣讲的不只是看,也包括毛手毛脚(参30节),肯定就包括一切骚扰女性、侵害女性尊严的言语(如色情笑话)和行为。耶稣这个洞见深受今天的心理辅导界推崇。

如何减少强奸案?政府常用的方法是严刑厉法,以重刑阻吓。但心理学家都知道,强奸犯的性心理是扭曲和自卑的,所以真正有效的方法需要从建立健康的男女关系着手,一方面从小教导男性尊重女性,男女平等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帮助女性建立自信和自尊。。

1997,女性主义激进分子Marilyn French 发表著作“女人的房间”(The Women's Room),在该书中她宣称,「所有的男人都是强奸犯 (All men are rapists)。」并宣称,「男人用他们的眼睛,他们的法律,和他们的传统规约强奸我们。」(Time, Feb 14, 1994) 这样的论调是不正确的,在道德上也是愚昧的,因为它一竹竿扳倒全船人,并不理会事实,男人中有正人君子,也有禽兽不如的。若我们不分辨黑白,把全部男人看作是潜在的强奸犯,在道德上也是愚昧的。倘若不能分辨性侵害女人的野蛮人和尊重女性的君子,整个文明就变得没有意义了。但是,其中却反映出一些女性的愤怒:生气男性不公平的对待她们,生气男性纯粹地用性的角度来看女性。这倒是我们值得反省和警觉的,也正是耶稣这段教导所指的深层问题。

果断地切断

我们要当如何行呢?耶稣的建议是,29-30节。福音书此段经文令人感到不舒服。原因一,它谈论性。性是人的感受中最强烈的一种,并且引发我们内心许多复杂的感受。原因二,性爱在我们的印象中与情爱、罗曼蒂克、兴奋有关,但耶稣却是剜眼砍手的,血淋淋,好不恐怖。

是的,要解决我们心中的欲望就必须采取非常的手段:要有蜥蜴逃命的精神。性是一个非常强烈的试探,你若不能控制心里的欲望,就当采取果断手段,宁可失去生命的一部分,也要保存生命。

耶稣用夸张的说法来表明他对此课题的严肃性。他必须认真地说明,因为人总是明白一件罪后并不会自然地去解决罪。

如果你不能控制自己上网游览色情网站,那就把宽频给割掉,再不然把电脑送给人好了。如果你看电影常被剧中缠绵镜头搞到心猿意马,那就不要看电影,不看DVD,有必要的话,把整套十多千元买来家庭音响系统送给孤儿院好。如果你对家里的女佣有性幻想,在你出轨之前,快点向老婆坦白,请她多多监视你,不要允许你单独一个与女佣在家。

如果你是“咸猪手”,喜欢用手摸女同事的臀部,快点辞去工作,不管你的薪水多么高,也不管你的前途多么光明,牺牲你的职业,抢救你自己的命。新加坡民航局前财务总监黄文通(55岁,已婚)涉嫌在工作场所,手拍两名年轻女同事的臀部,15-2-06在法庭被控非礼罪。被告一共面对5项控状,指他在20042月至去年11月间,在第二搭客大厦的一间会议室里,一再用手拍女同事臀部,前后五次。 第一项控状指他在前年2月中的一个下午,用手触摸一名22岁女同事的左臀。第二项控状指他在将近一年后,再次非礼同一女子的左臀。另三项控状则指他在过去两年里,前后三次用手非礼一名24岁女同事的臀部。其中一项控状指被告曾经用手中的文件夹,拍打该名女子的臀部。

如果每次拍拖,你有强烈的欲望与女朋友发生性关系,那就停止拍拖,要不然只能在小贩中心,众目睽睽监视下,与女朋友谈情说爱。

是的,耶稣开的药方非常强烈,急病需下猛药。如果你明白不受控制的性欲带来悲惨性的祸害,你将认同耶稣的智慧。

结论

我们当知道此段耶稣的教导肯定不只是针对男人,当然也包括女人,不仅是已婚者,也包括单身者。任何奸淫的行为,不道德的行为,不仅行出来是不对,甚至是用眼睛看,用心里来幻想也是不对的。

耶稣的教导不是定下一个更保守的性道德,他乃是基于一个重要的信念,每一个人都是有尊严的,千万不要把别人当作性玩物,要爱别人,就要尊重人,要尊重人,不仅在行为上不侵犯别人,甚至在心里也不冒犯他,这才是律法的真正本意。

星期日, 九月 03, 2006

教会和政府,谁该顺服谁?

教会和政府,谁该顺服谁?

1。定义:

今天的课题是关于教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教会如何落实社会责任的问题,以及在落实的当儿有什么界限。

首先,为了方便讨论,我们先搞清楚本文中‘教会’和‘社会’的定义。一,教会。我们可以这样说,教会是在一个地方(区域)被呼召和聚集的一群人,这群人被称为「基督徒」是因为他们以耶稣基督为信仰的对象。这个群众在一主一信一圣灵的维持和推动之下,顺服上帝的道,并且要宣扬这个道。

第二,社会:在一个地方(区域)被聚集的一群人,这群人同归属同一个宪法政府,在此宪法之下人人是平等和彼此联系的,同时,这个宪法是用权力来维持的。

2。教会生活在社会之内

社会是一个涵盖范围比较大的一个群体,她没有一个共同的信仰,也不是以圣灵和上帝的道为行为的准则。从属灵而言,社会是无能并且是无知的,祷告不是她的生活一部分,成员之间也不是弟兄姐妹的关系。

无论如何,教会是生活在一个比较大的社会圈子,在这个社会的架构和法律下,实践基督徒的群体生活。虽然教会不能把社会的架构和法律看为是至高和终结的,但是我们仍然将政权看为是基督主权的一种实现(a token of the Lordship of Christ)。教会在这个架构中「做光和盐」,对着一个区域的民众执行福音的使命,宣讲和实践福音。

提前2.1-7指出,为了完成上帝愿意万人得救的心愿,以及教会可以在和平的日子中宣讲真道,基督徒要为一切的国民祷告,特别是掌权的人(在政治范畴中负有特别责任的人)祷告。

从这个意义而言,基督徒群体的存在是政治性的(the existence of the Christian community is political)。虽然教会宣讲的国是永恒的天国,但是她仍然感谢上帝,在地上有一个相对的、短暂的、外在的国度。这样的一个地上的国度,虽然是不完美和有缺陷,但是在永恒国度降临之前她是必须的和有用的。倘若没有地上的政权,人将陷入混乱、放纵、虚空的状态,人类历史将迈向灭亡和终结。保罗说,官员的功能是制裁和惩罚作恶的(罗13.3)。我们可以说,没有社会生活(政治秩序),就不可能有教会生活。

3。政权是上帝的工具之一

1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2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么.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4因为他是 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5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6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7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13.1-7

虽然我们所认识社会和政权有许多人为的软弱和缺点,但是从圣经而论,政权从来不是罪的一种结果,她乃是上帝权柄的一个表达。而事实是,政府的职责是要打击罪恶,因此,政府是上帝施行恩典的一个工具(an instrument of divine grace),正如教会是上帝施行恩典的一个工具。两者有不同的使命和职责。

政府虽然不属于教会的范畴或不在教会的权柄之下,然而她却是在上帝的权柄范畴之下。一切的权柄都是藉着基督所造,并且是为基督而造。「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执政的,掌权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有是为他造的」(西1.16)。天上和地上一切所有的权柄都归耶稣基督所有,并且为他所使用(太28.18)。

政权可以出现比拉多这样滥权的人物,然而正如耶稣所说的,「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约19.11)。政权最终要受上帝的律法的审判。但是,这不能成为教会不顺服政权的藉口,更不能成为教会对政治采取冷漠态度的理由。从以上所见,我们可以肯定的说,基督徒不可能选择对政治冷漠,也不能有所谓的非政治性基督教(non-political Christianity)。政治冷漠其实是对上帝权柄的一种蔑视。

4。教会做好教会

教会应该好好的做教会(The Church must remain the Church)。她要继续成为基督的国度的核心圈子。教会不应该尝试替代世俗政权。教会群体有其独特的使命是世俗社会群体所不能承担和完成的。若是教会毫无反思的,完全的屈服于社会,教会必然会忽略了她特别的任务。教会要宣告基督耶稣的权柄和上帝国度的盼望。世俗政权没有能力,也没有被呼召去宣讲天国的福音。她只能按眼前所见的,按着人的意见,为人类的生活作出安排。

教会因为相信耶稣基督,并宣讲他是世界的主,教会对社会的发展负有责任。教会不能把自己的责任圈定在小圈子,在这个社会大圈子中依然有责任执行信望爱。教会既然为社会祷告,就把自己看为是对社会在上帝面前负有责任。

5。教会顺服政府

教会对社会的一个具体的支持和负责任,乃是顺服政府(罗13.1),按保罗的意思是顺服一切政治的体系(包括了当时的入侵者罗马人)。但是这不是说基督徒是盲目的顺服任何的政权和政治领袖。根据罗13.6-7,顺服的意思乃是基督徒为了社会的安定和维持,和社会功能的发挥,虽然基督徒不属于地上的国度,我们属于一个更高的国度,我们选择顺服政府。在这样的顺服里,耶稣基督仍然是教会的焦点。顺服的意思乃是,当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一同承担世俗社会的责任,我们把自己放在世俗权柄之下。换而言之,这种的顺服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好处,我们不能为了支持某种政治体系(民主、共产)或某个政治人物而顺服该政府。同样的,我们顺服这个社会的体系,不是因为某政府办理得比较好(或符合你的理想),为了社会整个的好处,我们甚至愿意顺服不是很理想的政府。

「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13.7)。

6。教会的独立责任

若说,政府不是绝对的和无误的,在什么情况之下教会可以并且是应该反对政府?

上面说,顺服政府是教会对社会责任的一个具体行动,然而,这不能成为教会放弃对于不同的政治现实和生活作出独立判断的理由。我们不能对于某个政治现实采取一个完全赞同、放任、没有批评、没有监管的态度。从信仰的独立性而言,没有所谓的基督教国家(Christian State)--一种完全符合教会理想的政治。政治的发生,乃是上帝将自己的权柄给予人(不管人是否承认或认识此点),让人按着自己的理想和人的能力,以人间短暂的法律去制造一种短暂的安定,提供一个可以让人生存的环境。

政治体系既是人的发明,它就没带有上帝启示的记号,因此就不能要求人绝对的信心(不能被挑战)。教会应该很清楚知道政治体系的有限性(包括那些教会认同的政治体系),因此她不能高举某个政治体系(甚至是所谓的民主制度),以它为基督教体系,并且用此为理由来排斥其他政治体系(如,共产制度或军人制度或君主制度)。既是说,我们不能以民主支持者为理由,去排斥其他的政治体系。

既然教会宣讲上帝的国度,教会就需要按自己的盼望的缘由来处理一切的政治概念,特别所谓的政治成就。与非基督徒比较,基督徒对政治态度同时采取相对的更宽容和更严格,更有忍耐和更没有忍耐。她不会将任何的政治成就(如,人人平等、言论自由)误认为上帝国度的记号,因为这一切政治的成就是人的理想和人的努力的成就。基督徒要等待的是有根基的城,既是上帝所经营所建造的(来11.10)。除了上帝的道(托住万有的道,来1.3)之外,教会不信靠或降服于任何的政治体系或现实,包括一切与政治有关的事物。

在她的自由里,教会对于政治体系的发展和形成负有肯定的责任。基督徒群体不仅可以接受政治,并且在某些情况下要准备为政治的缘故为受苦。这是一种必须在上帝面前所作出的决定--「必须」乃是因为基督徒的决定常常会不知不觉下完成个人的意思。作为原则,无论是什么决定,基督徒不可以放弃或妥协她与社会的关系。

基督徒因为认识基督是世界的主,因此顺服世俗的政权,但也同时要分辨公正与不公正的国家;分辨比较好和比较不好的政治现实;分辨有次序和反复无常政权;分辨政府和暴政;分辨自由和无政府状态;分辨个人权力和个人主义;分辨罗13所形容的政府与启13所形容的政府。

爱马来西亚的教会

(刚过完国庆日,翻阅旧稿发现此文。本文曾刊登于文桥杂志)



爱马来西亚的教会

简荣渭

今年是我国立国46周年,全国各民族、各宗教信仰群体共同欢庆,我们拥有一个繁荣和安定的马来西亚。然而,我们不应该忘记,今天我们可以安居乐业,乃是许许多多前人付出极大努力的结果。

基督教会在我国建设上,一直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教会作为一个宗教群体,并没有把自己局限在宗教事业上,她积极参与社会,与社会和政府携手合作,改善人民大众的生活素质。

本文以卫理宗教会(Methodist Church, 或译循道宗教会)为例,介绍马来西亚基督教会,如何的顺服耶稣要服务邻舍的命令,努力落实了爱人爱国的教导。

卫斯理的循道主义

约翰卫斯理,是18世纪福音运动和卫理(Methodism)运动的领袖。他推行的卫理主义不仅是一套神学,而是一种对基督徒生活的了解,强调信徒与上帝那种喜乐又个人的关系。这个关系落实于人对上帝的敬拜,和对人的爱。爱失丧的人的意思,就是在传福音时把基督传给他们;爱贫穷人的意思,就是社会关怀─为孤儿寡妇预备房子,提供免费医疗、食物、衣物、教育,及主日学等。

当卫理主义传到马来西亚,宣教士秉承了卫斯理的传统,视传福音和社会关怀为同等重要的工作。经过一百多年的努力和奉献,今天已经结出累累果实,影响力深入我国各社会阶层的生活。以下介绍三个重要和较为人知的工作∶

教育工作

卫理宗宣教士认为,帮助人民脱离贫穷和受压制之困境的最佳途径,乃是提供优质教育。因此,教会不仅开办主日学推行宗教教育,同时投入大量资源建设许多公共学校。教会学校深得社会好评,也得到当时的英国殖民政府的赞许。无可否认,马来西亚今天的政府学校,无论在办学理念、教育目标、教学方法、行政管理等,在很大程度是受教会学校模式的影响。

从一开始,卫理宗教会就非常注重妇女受教育的机会。例如,当年吉隆坡的第一间卫理学校─淡米尔人英文学校(Anglo-Tamil School),就是一间男女同校的学校。数月后,卫理女校建成,才把女学生转移过去。

在马来亚设有高等学府之前,不少毕业于卫理学校的优异生,获得奖学金,保送到英国和美国攻读大学先修班、学院和大学课程。这些学生毕业后,有不少成为我国社会精英,为国家独立和民族做出伟大贡献。

另外,英语能够成为今日马来西亚各民族之间重要的共通语言之一,实在与教会学校提供优质教育有密切关系。除英语教育外,卫理宗在全国亦设有多间华文小学,直至今天,仍然为民族教育提供一份力量。

公共卫生健康

开国之前,人民生活卫生水平,可以说是非常的恶劣。故此,宣教士大力推动医疗事工,教育群众卫生知识。他们设立诊疗所,提供免费或收价低廉的医疗服务。比如说,在Sungai Buloh开设的麻风病院,目前仍然为病人提供服务。

为了更深入教育民众,卫理宗教会组织了妇女队伍(Methodist Bible Women)探访家庭主妇,教导她们保持家居清洁,注意食物卫生,照顾家人的健康。当时的宣传口号是,「有了圣洁又要加上清洁」(Cleanliness is next to holiness)。

教会学校也推行卫生教育,向学生灌输个人卫生和疾病防范知识。学生被提醒要远离酒精、香烟和鸦片。如何防止蚊虫繁殖,亦是当时重点内容。

不仅如此,宣教士有感营养不良是严重问题,并且会引发一连串的社会问题,他们分发免费面粉、玉蜀黍和牛奶粉等物质给贫穷家庭,用实际又直接的行动改进民众健康。

强国先强民,教会推行的公共卫生教育,确实在我国留下美好的一章。

社会福利和关怀

根据历史文件,卫理宗教会非常关心社会课题,经常上书向殖民地政府提出意见,比如,催促当局消除奴隶现象,抗议政府鼓励鸦片和烟草交易,指责官方任凭妓院和赌馆林立等。

除了抗议和上书外,教会亦采取积极行动,建立收容所,保护来自不幸家庭的妇女和儿童。同时,卫理宗教会是马来西亚第一个发动建立戒毒所的宗教团体。根据Horley牧师在1907年教会议会报告,全国各中心统计,每天前来接受戒毒(鸦片)人士有500人之多。

教会对社会的影响力实在不容忽视,追求圣洁对卫理宗信徒而言,不仅是个人和宗教性的,也同时是社会性和有实际生活意义的。

结论

今天,教会对国家的贡献,继续得到马来西亚政府的认同和赞许。因此,信徒应该在前人的见证和努力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勇敢的开拓新的、前瞻性的事工,为国家和人民尽上一份力量,好叫后代的子孙以我们为荣。

2003年8月31日

性手链

(本文刊登于星洲日报)


嗨,儿子,

听说,最近又流行新玩意儿。少男少女,人人手腕戴上不同颜色的胶圈。不过,我又听说,学校要禁止这东西,原因是它有一个令成年人吃不消的名字:性手链。据说,不同的颜色,隐藏不同的‘性’信息,挑逗对方发生性行为或亲密举动。

虽然说这东西在西方流行过一阵子,不过好像不是很流行,因为这几年的世界玩具和时尚饰品博览会,不见厂家大量推销。商家永远对潮流是最敏感的,目前正流行什么,下一波将流行什么,多少从每年的展览商品中看出点端倪。

什么是潮流?从经济而言,潮流只不过是大型商家所主宰的盈利活动。以服装界为例,下一季流行什么裁剪设计,什么颜色,什么材料,早在销售前一年,已经由世界名牌时装设计师和厂家定案。等到模特儿在天桥上卖弄风骚,时装潮流杂志图文并茂指手画脚,太太小姐们在‘血拚’之时,对设计师而言,该潮流已经是‘昨日黄花’了,而下一波潮流正整装待发。

希望你对潮流的真相多一点的认识,不会盲目的跟着别人尾巴走。很多年轻人错误的以为,穿上或用上最in、最流行的东西,就是比别人更先进,更有品味,也因此比较容易让朋友看得起。可能吧,不过,每过一阵子总有新潮流出现,还记得Pokémon 吧,那时你如痴如狂,收集了上千张卡片,可是今天,全成了塞在床底下的‘历史文物’。

完全不跟潮流是不可能的,21世纪的人,总不能按清朝的人物留条大辫子(除非现在又流行了,另当别论)。但你也不必因为害怕跟不上潮流,终日忙忙碌碌,不得安心。做人要有自信,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活出自己的风格,不需要样样被别人牵着鼻子走。

若问,可以不可以穿戴‘性手链’?只要你不乱搞性关系,儿子,自己决定吧。

你的老爸
5-2-2004

星期六, 九月 02, 2006

同居?结婚?

为什么要结婚呢?

一个故事

我现年22岁,女性,是从怡保(位于马来西亚北部)来的,目前在新加坡管理学院就读秘书课程。能够到新加坡来完全是靠我自己,之前,中学毕业后,我在家乡的一间鞋厂工作了4年,储蓄了一笔钱足够一年的学费,希望考取文凭后可以在这里找到合适的工作。

我爸爸是建筑管工,受的教育不多(小学)。平常他不爱讲话,也很少打骂孩子,自小我不知道他对我们的事到底有没有兴趣。他最大的嗜好是每天下班后,与朋友打几圈的麻将。我妈妈是平凡的家庭主妇,要照顾五个孩子,还有生病的婆婆,但是我可以感觉她是疼爱我们的。有时候家里有什么特别的、好吃的食物,宁可自己不吃,都会给我们留下。家里如果缺钱,她也会想办法去借点钱,从来没有让我们吃不够的。

小时候,我是班里最不起眼的孩子,我从来没有穿过一件合身的衣服,我在家里排行第三,穿的是姐姐们留下的旧衣服。不过,我很喜欢学校的生活,因为我喜欢读书写字。

我现在交往的男人就是我一直想要的那一种,人很客气,很有上进心,我相信他是对女人专一的男人。他大我2岁,比我更成熟,我喜欢他对人和生活的态度,给我一种很清新的感觉。我很喜欢恋爱的感觉,我在恋爱的时候,比较有自信,心里有一种很好的、很美的感觉。

我在三个月前开始与他同居,可能我给恋爱冲昏了头脑。我可不敢给妈妈知道,不然的话,她一定会很伤心。虽然在这里我有几位谈得来的同性好朋友,但是有时候我会觉得很孤单,感觉很没有安全感,有事情都不知道要问谁。

我们住在一起,其实不像其他人想象的那样是为了性爱的缘故,我相信我们之间就算没有性都无所谓。我不否认跟他做爱的感觉很棒。他讲话的声调好温柔,我们在一起好亲密,非常罗曼蒂克,我们真的深深相爱。

到目前为止,我们很少吵架。我们能把自己的感受说出来,互相了解、妥协,进而解决问题。我们都喜欢一同做事的感觉,一起把碗洗好、抹地板、做家事、依偎在一起看电视。

回顾过去这几个月的感情,虽然我拥有他的时间不是很长,但是我对他的爱十分强烈,我们因为这份的爱紧紧的连系在一起,让我感到整个人朝气蓬勃。

同居是现代生活的現實

以上是一個女士寫給輔導中心的長信的一部分。這是一个平凡的故事,在北京、上海、深圳、香港、台北、曼谷、雅加达、吉隆玻、新加坡,每天都上演着相同的故事。

若一对男女感情已经发展到非君莫属,感情稳定的地步,传统上,我们认为最合理的发展就是结婚,成为夫妻,我们所谓的「终身伴侣」的意义,很大程度只限于婚姻关系。

只是,我们看见今天人的观念已经转变,特别在大城市,很多感情稳定的情侣住在一起,已经是司空见惯,毫不见怪。

虽然在某些的群体中,比如说基督徒群体,同居关系还不至于蔚然成风,不过,整个社会来说,离家在外工作活深造的男男女女,如同夫妻般的住在一起,可说是不少人经常考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就算在教会如此公开反对同居的群体,我们还是无法完全避免遇上这类的个案,虽然他们的行为不敢像外面社会那样的公诸于世,但是也不能否认在外面当中可以找到他们的影子。

同居的原因和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同居而不结婚,对当事者来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义,因而就有好多不同的形式出现。

有人把同居关系视为是试婚。这有点像到商店买一双鞋,在作出决定之前,穿上试一试是否合适。合适了就结婚,不合适再分手。

另一种人,把同居看作是迈向结婚的前奏,或是一个过渡期的安排。他们不结婚可能是客观的条件不存在,等到将来经济条件比较充裕,或是大学毕业后,或是家人反对的力量减弱候,就会考虑结婚。

还有一些人把同居视为是长期的安排。他们有超过普通情侣的感情,就如同夫妻般的长期住在一起,但没有结婚的意图,不寻求进入永久的婚姻关系。至于到底将来如何,就任其自然发展,任何一方都可能提出分手,把这段感情结束了,两下互不相欠,潇洒的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点云彩」。

在这几類的同居关系中,他们显然是用爱作为基础,但是他们却拒绝投资任何长期的委身。他们既不想滥交,但也拒绝被终身伴侣的关系所困住。他们想要的大概是超越恋人那种不稳定、易变的关系,和婚姻那种委身、固定关系之前的,处于两者之间的一种关系。

牧養是教會的呼召

多数對性倫理持守謹慎態度的人,对这个年代的同居现象深深感到不安,有些甚至大动干戈、兴师问罪,指责这是西风东渐,世风日下的结果。福音派教会人士一向來采取苛责態度,把同居看作是世俗劣行,魔鬼工作的兴起。

誠然,按基督教的倫理而言,同居,不論以什么理由同居,是錯誤的行為。只是,我想这种凡事永道德戒尺来讲述一番,旗帜鲜明的叫一轮的口号,發一輪子彈,对于解决问题恐怕没有多大帮助。

要解决錯誤除了責備之外,我们至少应该冷静的了解这个事件背后所代表的社會心態和人深層需要。同居之所以成为一股浪潮,肯定有它的社會因素,因而對年輕人產生吸引力和合理性,否则,它就不可能存在,更不用说动摇传统的道德准则。

當我們說不要只是嚴責,不等于说,我们就对事情不作出任何明确的对或错的判断。我们要指出的是,任何的道德判断,都需要接受怜悯作为制衡;而怜悯却是要接受真相的理解作制衡。要记得,没有怜悯的判断,只是一种冷酷的枷锁。枉顾事实的怜悯,只是一种堕落的放纵。

教会处理事情的角度,除了對和錯外,必须是兼顾牧养的关怀。然而,牧养的目的并不是叫人偏离真理,乃是要建立生命。

同居:亲密的追寻

就事论事,我们相信許多选择同居的人,其原因不是为了好色纵情,享受不需要负责任的性爱。今天性倫理墮落的社会,绝对不会缺乏一夜情的机会,要搞沒有后顾之忧的性爱,其实不难。只要走进婚姻介绍所、酒吧、舞会,甚至是在普通的办公室和社交场合,只要多留意,这种机会多得是,性爱随手可得。

那到底为什么人要选择同居呢?除却那些故意打着同居的幌子,敲诈何欺骗人的不说,按我的觀察,最主要的原因恐怕是,想要寻找一个稳定、开放、深情的关系。(請不要緊張,我沒有因此就認為,同居是可以接受的行為。)

在我協談的對象,有不少人以為同居的意义在于:那是传递亲密感的管道,可以藉此表达彼此的情爱。同居生活最重要的不是要达到个人生理的满足,真正重要的意义在于他们在一起的生活,可以感受到跟对方在一起的亲密感。性爱只是同居的一部分,事实上,对一些人来说,有没有性爱都无所谓,我确實曾經遇過有些個案同居而沒有性關系的。换句话说,一些看重人际关系的現代人,他们之所以选择同居的原因,很多是基于情爱以及亲密感的满足,性欲似乎不是首要目的的。

陌生人的国度

如果以上的观察是正确的话,浮現出來的現實是:「生活在一起」或同居,是现代人对深切关系的需求的一种表达。

现代人愈来愈难寻的推心置腹的知心朋友,很吊诡的,这正是现代人愈来愈看重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因。中国有句谚语说,远亲不如近邻,表示邻居关系的亲密甚至超越血缘关系。但是,今天居住在城市的人,已经没有多少人可以认同这句话,因为今天的社区關系已经变成是「老死不相往来」。

学校和教育机构变得愈来愈庞大,也愈来愈商业化之后,师生关系显得愈来愈淡薄,谆谆善诱的良师,多数人一生不得遇上一位,学生和老师的接触,除了课室简短的见面外,根本扯不上生命的交汇。

友情多数是属于短暂和外交式的,许多时候与谁作朋友,完全是在乎工作的环境,职业的性质,和当时的需要。很多「要好的朋友」在其中一方转换工作后,就自然的永远不再往来,这种情况十分普遍。

这种情形当然还包括教会「弟兄姐妹」的关系,看似是有永恒属灵关系的群体,仍然不能脱俗。倘若一个人更换了教会,特别是转到一个不同宗派的教会,通常差不多是永远都不会在与从前的群体再接触。在马来西亚甚至有宗派领袖公开吩咐会友不要与离开他宗派的人来往,或是恶意的称他们为叛徒。

我们似乎生活在一个「陌生人的国度」。当我们举目四周观看,很容易就萌生「结交满天下,知心有几人」的孤寂感叹。由于人常常有一自然倾向:我们最缺乏的,我们就会最殷切的去追求。因此,亲密关系成为我们今天人最饥渴的、最需要的东西。

同居者的理据

这一代的年轻人对亲密关系的需求非常的强烈。人情冷漠的社区,缺乏温情的家庭,与父母之间严重的代沟所产生的疏离感,教育机构只顾制造文凭而对个人不同需要的漠视,都是形成这一代人严重缺乏亲密关系的重要原因。

不堪父母争吵爬出阳台要胁7岁儿恫言跳楼

2001/06/27

南洋商报

(新加坡27日讯)夫妻吵架动刀动铁锤,7岁儿子为了阻止父母动粗,竟爬出阳台恫言要从高楼跳下!

一对感情出现裂缝的夫妻一天到晚吵吵闹闹,而且吵得勃然大怒时,还抓起刀子与铁锤来攻击对方,把3名年幼的孩子吓得要命,还要每天把家中的利器东收西藏。

他们那年仅7岁的小儿子,因为受不了父母亲每天吵架打架,竟一时异想天开,爬过家中的阳台,恫言要往下跳。

常饱受父母毒打

原本正在打架的父母亲,惊见儿子这惊人举动,虽然马上停止打斗,马上拨电报警。

这起家庭闹剧是发生在宏茂桥的一组屋内,案件中为了阻止父母吵架,而冒死爬出阳台的男童是7岁的志强(非真名)

志强过后因为被发现,饱受父母毒打,而且来自暴力家庭,因此被法庭判入儿童收容所暂住。收容所一名社会工作者吕思园说,男童的父母亲除了互相吵架打架外,也经常用很粗的藤条鞭打孩子,结果引起邻人的关注。

由于长期生活在暴力的家庭中,志强的性格也十分极端,当他被母亲送入儿童陈树南卫理公会儿童之家时,就硬骑在母亲的背上,歇斯底里的在那里哭喊,并一边拉扯母亲的头发,把母亲的头发都扯掉一大撮。

判入儿童收容所

儿童之家的负责人无论这么劝,他都不肯松开手,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负责人只好向警方求救,男童见到警察叔叔到来,才肯从母亲的背上下来。

小男孩过后在辅导人员的诱导下,才说出自己为何会恫言要跳楼。

他说:“我知道爸爸妈妈还是关心我的,如果他们真的关心我,看到我站住阳台外,就不会再吵架了。”

志强目前住在儿童之家,学习与其他有同样遭遇的小朋友一起生活。

你想想看,今天多少年轻人的父母的婚姻是不愉快的,他们从小惊悸于父母之间的刀光剑影,有的还因为父母婚姻的破裂受尽了苦楚和别人的歧视。

在这种不安全的阴影长大的孩子,他们形成对任何固定的的机制总是带着怀疑的态度。对婚姻,他们既害怕又向往,因此很容易受周围的潮流影响,宁可选择在在制度之外,以一个看来是比较简单和直接的方式,追寻亲密的关系。

为什么有那么多年轻人只想同居,而不愿正式结婚呢?他们有几乎一致的理由:同居比结婚方便、自由。只要两相情愿,就可以住在一起,得到夫妻式的感情满足;如果互相厌弃了,或者一方乃至双方又有了新的适当的对象,就可以友好地分手。互相不承担任何义务,不受法律约束。

他们认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因为相爱搬在一起居住,虽然没有法律的依据,但是事实上,对当事者而言,这样和结婚也没有两样。无可否认,这种想法和打算有它一定的道理。

因此,赞成同居的人会争辩说,尽管没有结婚证书,为什么两个爱人不能享受共同生活?如果说到底婚姻的本质是爱,只要我们真心相爱,为什么一定要去管那张法律依据?什么时候合适,两人高高兴兴去补一张不就得了?

此外,结婚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但是传统的婚姻常常纠缠两个家庭的人和事,使到原本两个人之间简单的感情变成复杂的家庭纠纷。

他们想要问的是,为什么社会不能允许他们按自己方法处理自己的事情,卫道士为什么一定要以道德之名,阻止真正相爱的男女携手共创他们理想中的亲密关系?

不论以上的说辞能否立得住脚,我们应该注意的事实是,它对许多渴望亲密关系的年轻人来说,是很有说服力和吸引力。

贞操的观念转变

同居的现象,在年轻的恋人中容易产生,由另一重要的原因是,传统的贞操的观念愈来愈开放、淡化,从一而终已经不是他们的选择。至少我们可以这样说,年轻人已经不会认为美满婚姻构成,仅仅就是童男处女这两个成分。

当然,性关系还是男女传递亲密感受的特别管道,爱意透过身体的满足分享私密的心灵世界,但是却不一定把它看为是与对方生命合而为一。

年轻人认为自己敢爱敢恨,做什么事都不畏畏缩缩。传统的法则已经被现代人厌弃,礼法规矩的束缚早就被置之度外,大家可以随心所欲,完全顺着感觉的驱策,追寻情感的满足。

「二人成为一体」的性理論,根本就不被一般的青年人所认同,或者对一些人来讲,更是闻所未闻。换句话说,真正严重的是,圣经对于性交的启示和教导,似乎不曾被现代人考虑过作为其中一项选择。

故此,教会有必要快快改正对于性暧昧的态度,积极教导圣经的性观,让人对真理有一选择的机会。

基督徒的问题

一对男女「生活在一起」而没有意愿建立持久的关系,以基督徒的立场来说,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同居的行为,无论如何都不能从圣经找到具体的支持。

同居不仅是人想要突破传统,追寻新的男女关系模式的结果。其实,同居折射出现代人对性关系深层的意义有了新的阐释。

这种新的阐释对整个现实生活产生很大的颠覆。因此,在这个层次上,我们不得不严肃的发出一连串的问题。

同居是否把人拖进一个情感的牢狱,而这个牢狱是他自己所没有足够心理和情感能力来承担的?

同居是否会出现这种状况:只是一方深深的沉醉于情感之中,而另一方却迫不及待地撇清自己不会承诺?

同居诱使人投下不成比例的心血、情感,而且可能无法得到任何结果?

简单的说,我们想要问的是,同居对于情感的伤害到底会有多大的潜能?

一开始就选择同居,生活在一种不稳定的感情关系,是否会使到年轻人太轻易的就放弃追寻持久的关系?

处在这种不信任持久关系的态度,是否会使他们在将来的婚姻生活中,一开始就处于下风?

如果同居意味着性关系纯粹是一种情感的抒发,那么带着这种的观念走进婚姻之中,会不会造成将来更容易的发生外遇事件?

同居是否造成一种的假象,让当事者以为他们已经生活在真正的婚姻生活之中?

这种的假象是否会让人以为,可以不需要承诺,不需要承担责任,不需要作任何事情,没有束缚,没有代价,可以随心所欲的去行动,真正的关系就不费吹灰之力,垂手可得?

总而言之,同居是否只是一个「廉价」的答案?它给空虚的情感所提供出路,是否只是一种的幻象?

我想,恐怕答案只有一个:是的!

想要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却不想为生命付出任何长期的责任,这种想法未免太幼稚和自私。人想要即时的享受亲密的关系,然而,他们不但不要面对终身伴侣关系所附带的冲突,更是反其道而行,对爱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和挣扎的事实嗤之以鼻,说是太过于保守落后,把人绑得太死了。

我们当然可以把上述所有的问题陈列在青年人面前,敦促他们好好的反思,不过,他们大概不会给予任何严肃的对待,可能还会倾向将我们的问题认为是可笑的,或是在「思想上有缺陷」。

我们需要诚实面对的难题是,今天无论你提出什么禁忌的理由,他们肯定找到听起来合情合理的应对。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们老祖宗用了几千年的方法,传到了这一代年轻人,好像對不管用,過期了。

提倡同居的其中一个流行理由是,同居是结婚前的调适期,也可以说是婚姻的「采排」,因此它能降低正式「上演」时的失败,提高美满婚姻的机会。

恋爱时期,不论男女,都本能的把自己的优点突出在对方的面前;而恋人的眼睛也太容易宽容对方的缺点。因此,许多的弱点,不到共同生活的时候,难以认识得澈透。

他们辩论说,从这个角度讲,同居,至少可以减少婚姻的盲目性,给男女双方提供更多的把握未来的机会。

事实上,这种「实用主义」的论调,确实曾经叫许多的年轻人,甚至他们的家长,都被说动了心,改变对同居消极的看法。

这么说来,要解决同居是否合乎道德这个问题,唯一的出路是探讨性交真正的意义。

委身但不结婚

刚才我们一直指说,同居的人是不肯给予对方一个委身。不过,有人住在一起,虽然没有结婚的意愿,但是,我们确实不能否认,也不需要怀疑,他们是彼此委身的。

基本上,我们在本章的讨论中,他们才是我们的主角。

这些人,他们决定过实质夫妻般的亲密关系,只是他们不能明白为什么一张由婚姻注册官所签发的结婚证书,就可以使到他们的在一起的生活变得合法、有意义和正确,为什么没有结婚证,就一律判定是乱搞男女关系,就是不正常的道德缺陷。

就事实而言,他们之所以选择不去搞那些繁文缛节,什么送彩礼,买家具,摆宴席的,不但累人而且是花费大,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你甚至可以说是他们是因为太过看重两人之间的感情。他们不愿意纯粹的爱情,沾染世俗的文化,真实的只想维持多一点的纯真。

他们虽然不想结婚,但不等于他们只打算维持蜻蜓点水般的关系。他们其实从来没有意思把两人的情感当作是暂时的歇脚处,不会随时遗弃对方。许多不想结婚的恋人,仍然会毫无保留地爱对方、对他忠实、只要他一个人。

到此为止,我们不难明白他们的论点,并且还可能给予体谅。但是,他们的争辩里有一项极明显的欠缺:他们不愿意投资于长期的关系。无论怎样讲,同居的男女当他们选择结束两人的情感,关系就像拴不牢的风筝,随时会腾空飞去,毫无转圜的机会。

不结婚的理由

我们这个年头,选择同居而不结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由。因此,我们只能谈论一般的情况。在众多的理由,他们最常提出的其实很直接简单:不想、不要、不能投入长久性关系。

比如说,有些人一生都生活在阴晴不定,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事,如果你施压要他们结婚,与别人建立一生之久的关系,他们会用种种理由来推辞。他们不相信、也应付不来永久的关系。在他们的意识中,婚姻好像是一个陷阱,把双方困的死死的。

他们关心婚姻的前途,因此害怕倘若这段关系不能继续的时候,要去经历非常丑恶的离婚过程、法律的程序,忍受那没完没了的心理煎熬。他们虽然不希望离婚,但若是真的发生的话,他们希望可以好来好去,和和气气的分手。

另外有些人选择不办理公证结婚,乃是因为看透现代婚姻种种的虚伪和脆弱。他们不相信一纸结婚证书保证对方不变心,甚至是经由教会祝福的婚姻也不见得就减低夫妻关系失败的可能性。

在亚洲的华人社会,有些人选择不结婚就住在一起,因为在他们的印象里,筹备婚礼的过程,大部分时光都是争吵不断、纷争不绝。从商谈聘金、订礼饼、选礼服、布置新家、拍摄结婚照片等等,几乎每一件细碎,都是引信;随时可能制造排山倒海、惊天动地的大爆炸。如此伤神费力,何苦呢。

还有些人愤世嫉俗,对世间一切的社会制度都看不顺眼,以致认为正式的结婚剥削了人(特别是女人),因为婚后人做的家事避单身时更多(例如烧菜和清洁工作),此外,还会丧失多种法律上和财务上的权利,所以,如果人真想获得自由,就应该放弃传统的婚姻。他们觉得步入结婚礼堂,表示是「不够先进」、「堕落」、「困于传统之中」、「落伍」。

这些人有种种的理由,拒绝举行正式结婚礼仪。

婚礼的伦理

以上所讲述的现象,显示一些人愿意和相爱的人同居,而且努力维护双方的关系,但却不要结婚,不想招惹法律或社会上的约束。为此,我们应该讨论一下婚礼的伦理,探讨婚礼作为合法的性伴侣的入口,到底有什么意义?

意思是说,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为什么合法的婚姻一定要以婚礼作为开始呢?难道不曾举行公开婚礼的婚姻,就不算是正式的婚姻吗?由几时开始,婚姻的合法性是由婚礼来决定的呢?

首先,我们得坦白的承认,遵守了一套约定俗成的礼仪行为,满足了「明媒正娶」与「上帝的配合」等两个社会文化和宗教的要求,这样成就的婚姻关系不见得就自然而然的「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的生活」。

许多夫妻至终走上离婚之路,这个事实告诉我们,就算是经过王子王妃一样的豪华婚礼,结了婚还是可能在情感上孤立,忍受生活的寂寞。

此外,我们不能否认的另一个事实是,至于到底要怎样开始一段婚姻关系,我们没有一个可以放诸四海的道德准绳。

今天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婚姻,不都是经由婚姻注册官核准,也没有经由教会婚礼的祝福。并且一个民族文化所熟悉的那一套礼俗和方法,另一个民族不一定能够认同。

不错,对于婚姻圣经教导得不少,但是对于如何开始一段的婚姻却是很少谈及,甚至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我们确实有所谓的婚姻神学,但是对于约定终身的婚礼,神学上的讨论却是不多。

这似乎反映一个观念:婚姻是上帝的发明,而婚礼则是社会文化的发明。因此,当我们说一对男女应该「结婚」,无可避免的,我们其实是说,他们应该遵照习俗约定的仪式行为完成终身大事。

以华人为例,在所有讨论礼俗的文章或书籍里,都一致的将中国的传统婚礼区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与迎亲等六个阶段。虽然只是六道的「礼节」,但是在真正的执行起来,其中细节繁缛非常,规矩往往是意见分歧,令人无所适从。

比如说,在台湾和东南亚,不同省籍的移民,各有一套特殊的程序,加添礼仪的复杂和困难。再加上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大家对于如何遵守六礼、如何斟酌修改,见仁见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筹备婚礼的男女当事人,面对这些各说各话的资讯,往往力不从心,不知道如何作出适当的取舍,平白添加许多的愁怨。

如此说来,婚礼的必要性,所占据的理由,通常只是礼俗文化的,而不是神学上的。既然是礼俗的要求为主的理据,我们就不能当作是上帝的律法强加在人的身上。

责任感的角色

在如此错综复杂又不断演变的情势里,面对道德的要求,一个可行的方案是责任感。

在现实环境中,我们不一定在适当的时刻有适当的道德指标,任由我们发挥使用,因此若是只靠赖道德行事,肯定时时遇到前无去路,一筹莫展的尴尬。但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不论有或没有道德的指标,责任感仍然是行事为人的至上要求。

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以其智慧衡量每一个不同的情势,顾及大家的感受,慎重其事,作出适当的决定。在这样充满责任感的求全措施,人需要努力的从现实收集资料,分析得失,分辨意义,做出最合理的决定。

没有明文规范的行为,责任感在当中就显得意义特别重大,因为在没有其他没有把手之下,我们需要单凭责任感,达至一个皆大欢喜又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方案。

但是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基督徒,在做出任何的决定之前,除了考虑以上所述的原则,我们需要更进一步审度到底耶稣基督在此事的旨意如何,也要考虑任何的决定,对每一个有关人士将带来何种的影响。

因此,当基督徒问道,「为什么我们需要结婚?」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他做出任何的决定之前,需要考虑社会文化的要求之外,还得顾及宗教信仰的要求,此外,还有家人的要求,伴侣的要求和自己的要求也必须相同的重视。

此外,还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的是,无论抉择是什么,都不可能是流芳万世的真理,它只是在当时当地的状况和条件内所做的一个回应。

比如,生活在远古简朴时代如亚伯拉罕的时代,只要男女双方彼此情投意合,可能就选择住在同一个帐篷,就足以使到他们的夫妻关系受族人承认。

相同的,中国在黄帝以前,还是母系社会,也没有明显的婚礼制度。到了周朝制礼作乐,确立宗法制度,严格划分社会阶级,大概才有所谓的婚姻制度和婚约之礼。

然而,这不等于说远古时代的婚姻就因此比较儿戏。虽然当时没有明文法定的制度,但是,宗族或族群亲密关系所产生的社会支援,可能比现代法律制度所给予的保障,使到婚姻来得更稳固和牢靠。

只是我们也不可能转过头来去跟随亚伯拉罕时代的模式,因为那个时代有那个时代的责任,而我们需要为我们这一代的人和事负起责任。

举例说,倘若一对男女流落荒岛,两人相爱,在没有教会的祝福,也无从向政府注册,他们自己就结为夫妇。我相信,很可能大多数人会没有困难的接受这是一段合法的婚姻。

只是,须注意的是我们现在的情况不是流落在荒岛之上,因此,不可能引用此例子,作为不必遵守我们自己的社会道德守则的藉口。他们只能为自己当时的处境和决定负责,但绝不可能为我们负责。

同样的,其他的男女也必须为自己的所处的境况负责,面对法律和道德皆错综复杂的社会,作出切合信仰和人性的决定。在中国偏远地区少数民族的婚礼决策,不能作为香港或新加坡等大城市的借镜,两者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约俗成章的婚礼

要在21世纪的亚洲大城市,面对婚礼的课题,每一对男女,无可避免的需要考虑两个重要的问题:

一,他们是否愿意遵循国家法律的规范行事;二,他们是否愿意以公开的宣言作为新关系的开始。

(待续)

丑闻不断的教会

丑聞不斷的教會

神父娈童丑闻

自从16日美国媒体揭露波斯顿教区约翰乔根神父(Father John J. Geoghan) 性侵犯男童和教会领袖刻意掩盖的事件后,整个社会哗然震惊,一时之间天主教教会成为千夫所指的罪犯。教会作为圣洁团体的形象蒙上一层阴影,更是打击世人对宗教团体的信任,甚至有社会团体站在保护儿童的立场,呼吁家长不要过分信赖神职人员。

此次事件造成社会人士对教会十分失望,原因当然是娈童(pedophilia)本身是严重道德罪行,也是严重的性心理疾病,属于性倒错(paraphilias)的一种,加上涉案者是神职人员,形成违背诚信(betrayal of trust) ,严重打击人对人性(humanity)的信心。除此之外,教区只是内部处理涉事人员,让人产生印象以为教会领导刻意长期包庇罪犯,似乎是活生生对罪恶实行双重标准—一方面教会严厉指责社会种种弊病罪恶,俨然是以圣洁的守望者自居,另一方面,却保护犯错的神父,以致他们有机会一而再的侵犯儿童,完全置儿童的安全于不顾。

骇人听闻的是,乔根案件反映出来的不是单独的案件,接下来几个月内,从东海岸到西海岸,一个教区接着一个教区,一个城市跟着一个城市,被揭发有类似案件。各地如发麻疹式的迅速传出多宗神父性侵犯和教区以私了形式解决案件尝试掩盖罪行的投诉。

美国教会发生性丑闻不是新鲜新闻,但今年案件之多,令人侧目,单单今年前四个月就发生下列多宗严重事件:

· 因约翰乔根神父 (John J. Geoghan) 性侵犯未成年男童,共有86位原告控告罗马天主教会波斯顿教区,要求赔偿。

· 波斯顿教区领导层被指控在知晓另一位神父保罗山里 (Paul Shanley) 曾数次性侵犯儿童,却不将他开除,只是将他从一个牧区调至另一牧区。

· 六位纽约教区的神父被揭发有性行为不当的记录,被令辞职。

· 弗里达州PalmBeach教区主教安东尼欧康纳(Anthory OConnell) 承认,曾在70年代性侵犯一位前神学生,引咎辞职。

美国之外的香港、台湾、菲律宾、英国、澳洲等地也揭发了类似的教会不当行为,全球案件全部有相同的症状:神父性侵犯儿童和教会长期掩盖案件。

性丑闻涉及面如此之广,教会在处理时暧昧和秘密的态度,民众不由得不开始怀疑这已经不是个别教牧行为出现差错,而是教会整体的神学和体制出现了严重问题?各种的疑问和课题被提出公开讨论:已经被揭发的案件或者只是冰山之一角,是否还有许许多多的案件等待发掘,特别是发生在落后贫穷国家,民权不成熟地区的案件?为什么教会拖延处理如此明显和严重的罪行,她到底有什么秘密要隐藏的?神职人员守独身,是造成娈童现象的主要原因?天主教教会是否应该放弃要求神职人员守独身?

基督教会一样闹丑闻

除了天主教之外,基督教也不甘寂寞,按我随意翻阅报章所知(我习惯上网阅报,一星期两次,用快读法扫描新闻标题),涉及教牧的非礼和性侵害案件,单单在今年由法庭判决的就有台湾和新加坡各两宗。其中本月份(7)发生的是台湾牧师林进友涉及利用辅导之便,对三名未成年的收容所少女连续猥亵和强制性交,台北地方法院认定他犯罪事实明显,严重枉顾少女的性自主决定权,加上三名少女在案发时,分别只有14岁和14岁以上未满16岁的年纪,因此依照刑法第227(奸淫幼女罪),判处执行四年有期徒刑。

林进友在判决书中辩称,3名少女和异性交往原本就很复杂,而他是在少女的投怀送抱之下,引发生理需求,也印证心理学鼻祖佛洛依德所说“男人用下半身思考”的名言,借以推诿卸责,企图脱罪,使得全案引人侧目。

地院判决后五天,78日早上10时在基督教会联合会多位牧师和信徒的陪同下举行记者会,声泪俱下地向社会大众和当事人公开道歉,表示为自己的犯行懊悔不已。

《联合新闻》报道,虽然前几天还坚持自己没错,但该天当著媒体的面,林进友深深一鞠躬,随即哭到在桌前,哽咽地说:“我不配当牧师,上帝我错了。我对不起那些曾经爱护我的人,我错了,我错了……。”林进友接著取下脖子上挂著的十字架项链,一再重复著:“我不配当牧师。”最后跪在桌上鞠躬,表达他的歉意。(当晚,我看了CNN的镜头,记者会房间背后的墙上写著斗大的“我错了!”几个字,从进入会场布置,和林进友种种动作和说话,感觉上似乎有太重的作show的味道。当时我心里感到很不安。不过,是不是真的作show,我们无法可知,在目前情形下,姑且信之吧。林进友的太太阮丽玲在记者会当天(她没有出席记者会)也发表一份声明指出,“林进友现在犯了这样严重的大错,不但得罪上帝,也破坏婚姻中的约,林进友应该出来道歉,并且要有真实的悔改,否则大家度很难原谅他。”可是,717日《民视》报道,阮丽玲正式和林进友离婚。)

我在教会和基督教机构事奉了15年,性丑闻、金钱丑闻、权力丑闻,各种各类的丑闻,亲眼目睹这些罪恶对教会的腐蚀,也吃过这些罪恶所带来的苦头。单单从我所经历过的丑闻,这些涉及丑者,有我的上司、我的老师、我的同工、我的同学、我牧养的信徒,他们都是我认识,并且与我有亲密关系的。我要告诉你,教会的丑闻对我来说,从来不能是一种局外者的闲谈,乃是我生命中曾经和现在需要承担的重。因此,对我来说,谈论教会的丑闻有一份个人的沉重和伤痛。

让我们面对事实

教会作为圣洁团体的形象不幸因丑闻蒙上一层阴影,世人对宗教团体的信任也遭受打击,香港防止虐待儿童会站在保护儿童的立场,呼吁家长不要过分信赖神职人员。我当然很介意外面的人如何评论教会,但我更介意的是教会的弟兄姐妹如何面对教会的性丑闻,会不会因为丑闻而失去了信心。

倘若丑闻是事实,作为信徒的我们,无论是对内对外,我们当如何面对它呢?至今为止,还没有弟兄姐妹主动的向我提出任何有关性丑闻的问题。我猜想可能有两个原因吧:一是华人总是不习惯公开谈论性的课题;二可能我也是教牧的缘故,与我谈论牧师神父的性丑闻,似乎好像是不太礼貌;三,可能你们对我人品的信任,认为我不会犯上这样的罪,庆幸是其它教会的问题,可以暂且不必理会。我要谢谢你们对我对尊重和信任,不过,我需要提醒大家,罪恶本来就是反逻辑的、破坏逻辑的,按道理你认为最不可能发生的它就偏偏发生,你是无法从罪恶找到合理的理由。我们都拥有堕落的人性,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宣称,对罪恶是有免疫能力的。即或在上帝的保守之下,就算我们自己这一生都没有犯上这类的罪,你能确定一生人都不会遇上其他人犯上这样的事吗?你看,我只不过在教会服侍15年,亲眼目睹的丑闻,足以写上一本厚厚的书。我们没有统计数字,亚洲一年有多少教牧在钱、权和色上失败。但以耶稣门徒作为参考,12门徒中就有一个是背叛的,相等于8%。我再说,对于罪,教会没有免疫能力。所以,我们最好还是去面对这一个事实,并且现在就学习如何的应对,免得事到临头,魔鬼有机可乘夺去了我们的信心。

今天和接下来几个星期,我要以公开的方式,站在讲台上来处理这个课题。首先让我澄清几件事:

第一,作为信徒的你们,你们是有权力过问教会的丑闻的,若是丑闻发生了,我们不能当作是没有发生,或是以家丑不可外扬,怕影响弟兄姐妹的信心,就想一手遮天,把问题扫在地毯下。一件事之所以是丑闻,不是因为有人谈论或是被记者揭发报道才成为丑闻的。丑闻之所以是丑闻,因为它本身就是丑闻的缘故,无论有没有人知道,丑闻就是丑闻。华人教会一定要学懂这个功课,不然的话,她就永远只会一味掩盖和指责那些揭发丑闻的人,反倒不去处理丑闻的当事人。

第二,从信仰的标准(固然应该比社会来得严格)而言,丑闻是指包括近期所揭发的娈童案、侵害未成年少女、非礼等社会人士所不齿的败坏行为,但同时也包括社会所容忍的行为,如婚外情、嫖妓、奸淫、贪污、滥权等。我们所指的丑闻不只是性丑闻,任何明显违反信仰和社会伦理道德的事件,比如金钱贪污,争权夺利,造谣毁谤,迫害忠良等都可算是教会的丑闻,在本质上对教会和个别信徒造成的伤害基本上是一样的。

第三,在教会发生丑闻的主角不仅是教牧而已,比如说美国非教牧社工和辅导员所犯下的性丑闻占个案总数的一半。所以,不要因为最近天主教神父事件就以为搞这些事的都是些单身的神父,这是严重的误会。事实是,丑闻的主角有教牧,全职同工,义工,和信徒。

第四,丑闻不是宗教团体所特有的,没有证据证明,宗教团体内所发生的频率也比其它的非宗教专业团体,例如医生、律师、会计师、辅导员等所进行的丑闻来得高。根据统计,在美国有1.6%2%的神职人员涉及娈童罪案,比整体社会的犯罪率相同或者来得低。只是发生在宗教人士身上的丑闻却得到媒体额外注目和渲染,一方面是人民普遍上对宗教人士有较高的期望,另一方面,对媒体老板来说,宗教加上丑闻,是促销报章销量的最佳因素之一,乐得大加炒作。

第五,丑闻不是基督教会所特有的,没有一个宗教团体可以幸免发生这样的事。比如,佛教团体出现败类,勾引妇女,敲诈钱财的丑闻屡见不鲜。有鉴与此,泰国政府甚至在曼谷设立一支160人侦察队专门对付犯罪的僧侣(《时代周刊》,6-5-2002)。但令人感到愤怒的是,有些宗教团体不但不对付犯罪的神职人员,反而惩罚受害者。例如,最近在孟加拉北部拉砂西城(Rajshahicity)有一回教宗教学校的学生被强迫光着脚站在冰块上两个小时,因为他指控一位老师性侵犯他。除此之外,当地的宗教领袖也曾下令对他施行其他形式的虐待。据报道,为了维护自己的同事,宗教领袖曾警告这位名14岁的少年,不准他揭发丑闻(TheSun,20-7-2002)

接下来,我要与你们一起探讨,当教会发生丑闻,作为一个群体和个人当如何来回应。在这一系列,我们探讨圣经中三个个案—两个圣经个案和一个现代个案—来回应三个重要的问题:

1。教会如何对待叛徒?

2。犯罪的人如何得着赦免?

3。教会当如何同时执行福音神学与纪律?

个案I。出卖耶稣的犹大

我们要处理的第一个个案是:犹大出卖耶稣(太二十六14~16;可十四10~11;路二十二3~6)。这是圣经记载的新约教会的第一件大丑闻。

谁最可能出卖耶稣?

耶稣在世时,跟从他的人很多,他从中挑选12个人,称他们为门徒(或作使徒)。路加福音告诉我们,这个选择是耶稣在山上整夜祷告上帝之后,所作出的决定(12)。耶稣要这12门徒常和自己同在,接受他的教导,也差遣他们去传道,给他们权柄,能赶逐污鬼,并医治各样的病症(可三14~15)。虽然耶稣与门徒这样亲密,但12门徒中有一个叫犹大的,却决定要出卖自己的老师。令人吃惊的,出卖耶稣的不是外人,不是他的敌人,却是他自己亲自挑选和栽培的门徒。不错,许多外人,诸如祭司长、文士、宗教领袖、犹太官员、希律王都想置耶稣于死地。但邪恶最终是从内部发出来,三年的时间,犹大与耶稣亲密生活,但矛盾的,惟有与耶稣有这样关系的人,才可能出卖耶稣,耶稣的敌人是不能出卖耶稣的,因为他们与耶稣没有关系。我们应该不断提醒自己,没有人可以出卖耶稣,只有我们这些被拣选的人,“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与圣灵有分,并尝过上帝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来五4~5),才有可能出卖耶稣。

逾越节前一天,犹大自动去见祭司长,要出卖耶稣,并且议好价钱30两银子。逾越节晚餐时,耶稣当面对众门徒说他们当中有一人要出卖他。门徒们听了很忧愁就一个个的问耶稣:“主,是我吗?”在群众的压力下,犹大也假装问,“拉比,是我吗?”耶稣当面对他说,“你说的是。”后来,犹大就找了个理由出了去,向祭司长一伙报告耶稣的行踪。

犹大确实是门徒之一

犹大虽然出卖了耶稣,但教会从来没有怀疑过犹大的门徒和使徒身份。他的地位不比彼得、约翰、雅各等人逊色,有同样的呼召,受同样的教导,被赋予同样的使命。从家族血脉来说,他与耶稣的关系最亲密,因为只有他与耶稣同是犹大支派,是大卫的后裔。按几本福音书记载,十二使徒的名单毫无例外的都有他的名字。当福音书提及他出卖耶稣时,这样称呼他:“十二门徒里有一个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太二十六14)。约翰提到耶稣指称有人出卖他时,如此说:“耶稣这话是指着加略人西门的儿子犹大说的;他本是十二门徒里的一个,后来要卖耶稣的。”(约六71)

根据新约的说法,教会从来都不认为,犹大是披着羊皮的狼,混入门徒的群体作破坏的工作。我们不能为了避免尴尬,狡辩说犹大不是真正的门徒,硬指他跟从耶稣是假情假意的。把一切的坏份子除名,不认他是我们当中的一分子,不是解决丑闻的适当的方法。这样做只是自欺欺人,毫无益处。教会很清楚的知道,犹大是教会的一分子,是耶稣亲自选立的十二门徒之一,但他却是背叛和出卖耶稣。

教会没有用石头打犹大

虽然犹大如此卑鄙出卖自己的老师,践踏自己使徒的职分,但我们注意到,新约圣经每每提及犹大时,都用非常平静的语气来讲述他,没有怒气冲冲,没有仇恨,没有诅咒。马太和马可称他为“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太十4;可三19),路加称他是“卖主的加略人犹大”(路六16),并没有加上什么诅咒、仇恨的评语。无疑的,教会认为、也判断他是个可恶的罪人,接受他的死是罪有应得的,并且革除他的使徒名分(徒一16~22)。不过,严格的说,教会从来没有拿起一粒石头来打犹大。

犹大出卖耶稣导致耶稣被祭司长所捉拿,整个耶稣运动(教会)就立时陷入混乱、黑暗和害怕之中。其它的使徒自顾逃命不暇,当然不可能去理会犹大。及耶稣复活和升天后,使徒们再次恢复信心后,但也不见他们发动报仇或去追杀犹大。犹大的死,其实与教会无关,根据彼得的说法,他自己不小心跌倒,肚腹崩裂而死(根据马太二十七章5节的说法,他是自杀死的)

犹大是新约教会的大罪人。从他身上我们看见,耶稣所作的一切,对他的守望,与他同在,均归徒然。除了必要的纪律行动外,例如革除使徒名分和驱出信徒群体,教会没有动用暴力刑罚他,只是采取一个被动的态度,任由他自生自灭。

从这点来说,教会对犹大是相当的“恩慈”的。但是,今天教会在处理丑闻时,很多时候,态度上比初期教会更加“恩慈”。我们很少对犯错者采取纪律行动,甚至我们不愿意接受投诉,更不要说对丑闻展开调查。今天许多丑闻得不到适当的处理,第一个大难题是,因为我们根本不能接受教会是会出现丑闻的。每一次新的丑闻被揭发,领袖们总是集中火力来攻击揭发者,将他形容为教会的破坏者,根本不考虑投诉是知情者的责任(按法律原则,知情不报是有罪的),而调查是领袖的责任,申辩是被投诉者的权力。

须知道,当丑闻发生,无论我们接受或不接受事实,处理或不处理丑闻,丑闻一定会对教会造成伤害。但是,如果我们敢于面对事实,积极的去处理,把罪从教会里清楚,伤害就会减到最低,如此我们才有机会从伤害中恢复过来。

犹大的堕落如何开始?

我们可能会问,一个耶稣与他这么亲近的人,怎么会就为了30两银子,出卖自己的老师,出卖自己的使徒的职分,出卖自己的灵魂呢?可能从约翰所记载的耶稣在伯大尼受膏的事件看出一点的亮光(约十二1~8)。在拉撒路的姐姐马利亚的对照下,这个事件很清楚的把犹大的软弱显明出来。

约翰告诉我们,“马利亚就拿着一斤极贵的真哪哒香膏,抹在耶稣的脚,又用自己的头发去擦,屋里就满了香气。”(3)马利亚这一行动,是完全不吝惜的,全然无私和宽大的,同时也是绝对谦卑的行动。耶稣认为是为他预先预备安葬之日,因此是对他的死的一种荣耀的尊崇(7)

然而,犹大却颇有怨言。他其实不反对马利亚将珍贵的香膏献给耶稣。只是,他觉得将香膏用来涂脚太浪费了,希望可以用作一些实际的利益,按他自己的解释,这样建议也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穷人,“这香膏为什么不卖30两银子周济穷人呢?”(5)

虽然马利亚全然的奉献可以作为众门徒榜样,但是犹大不愿意完全委身奉献于耶稣。对他而言,耶稣的死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不值得如此铺张浪费。他想要从别人的奉献中得到一些实际的使用价值。他认为如果马利亚的奉献,可以转变成对穷人和有需要者的实惠帮助,比如说,提供极需要的粮食,这将更有意义。不幸的是,犹大的这种态度,正是他堕落的起点。这种态度表面上看来没有什么害处,也不见得有什么邪恶,甚至可能被看为是实事求是和关怀穷人。就算说他对耶稣不够尊重,要更正过来也就不是什么难事。可是,从这点发展下去,犹大就因此把耶稣给出卖了。

如果一个人不能完全的奉献于耶稣,如果他认为某些东西太珍贵所以不舍得奉献给耶稣,如果他认为其它的目标比尊崇主、荣耀主的死更为重要,他就已经将自己处于与耶稣敌对的地位,并且自绝于使徒的职分。他叫自己不再可能担任使徒,他唯一的可能只剩下是出卖耶稣,让反对耶稣的人将他的老师钉死。约翰如此评论:“他说这话,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賊,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6)无疑的,约翰指责犹大贪污偷窃金钱,是个绝对不诚实的人。

犹大虽有门徒的名分,却是不能行门徒之实,他按自己判断选择认为是比较好的,至终耶稣在他心中就不是最重要的,并且是可以摒弃的。虽然他不反对耶稣,很大程度,他其实愿意跟随耶稣。只是,他的跟随不是完全的,不是绝对的,因此就无可避免的成为敌对耶稣的。他为自己保留最后的决策权,因他要按自己的意愿来定义门徒的身份和工作。对他来说,跟随耶稣,不是他生命的至终目标,乃不过是另外一个目标的踏脚石,或者是过渡的手段而已(虽然他不一定很清楚的明白自己至终所要追求的是什么)。他的底线是保留一份自由,确保取和舍的决定权在自己手中,既要跟随耶稣,也要不受耶稣所限制(就好像今天大多数人对教会、婚姻和工作的态度),他真正要做的不是“关怀穷人”,他其实是“关心自己的口袋”。

故此,他偷窃耶稣和其他门徒的金钱。故此,他作不了门徒。故此,他可以出卖耶稣。故此,他真的出卖了耶稣。

准备好自己出卖耶稣

马太,马可和路加赞同约翰的意见,一致的认为犹大是为了钱而出卖耶稣的(太二十六15;可十四10~11;路二十二3~5)。明显的,对犹大而言,耶稣只不过是可以待价而沽的东西而已。他跟随耶稣,但却不受耶稣所限制。耶稣要求的,若他认为合理的,当然就不拒绝顺服和委身,但他不会永远的顺服和委身。只要他认为有更好的选择,他就毫无犹疑的把耶稣出让给别人。

早在出卖耶稣之前,犹大已经是一个可以出卖耶稣的人。他保留权力决定什么是对自己最好的,还有他不愿意完全向耶稣委身,在心态上他已经是成为一个有可能出卖耶稣的人。祭司长提供的奖金,只不过是外在的诱因而已,并不是他犯罪的主因。他犯罪的主因是因为他已经是一个可以出卖耶稣的人。就算没有祭司长的奖金,他可能会在其它的情况,在不同诱因的影响下出卖耶稣。

分清楚这点是重要的,它让犯罪的人没有借口去推卸责任,也让辅导员有机会去处理问题真正的关键。比如说,台湾林进友辩称自己是受到少女诱惑,欲火焚身才犯下大错,借以推委卸责。就算我们接受他是受诱惑而犯罪,诱惑只能说是犯罪的诱因,他在基督的生命出了问题,再加上扭曲的性需要和低层次的性道德才是他犯罪的真正主因。

心理学告诉我们,一个成年男人若是一再出现强烈性兴奋的幻想、性冲动、或行为,内容是未成年女性进行性活动,反应出他心理已经出现扭曲倒错。换言之,惟有性心理倒错,才会对未成年少女产生性兴奋。从心理学来说,一个心智正常的男人,不会对幼童产生性兴奋;同样的,从道德来说,一个生命关系正常的“爸爸”(受害少女平时都称他林“爸爸”),不可能对自己的女儿产生性兴奋的。不要欺骗自己,人不是“全自动反应性机器”,以为只要有女人出现,就不由自主的启动性兴奋的枢纽,带着肿胀的性器官,进而一定要有性行动。这是令人作呕的谎言。上帝造我们不是这样的,连动物求偶交配都有一整套复杂的程序,更何况是人呢。

(马来西亚回教基要派领袖矢口认为,如果不把女人的身体完全的包裹起来,像一粒会走动的黑色大粽子,就会挑起男人的性欲,进而犯罪。所以,按他们的歪理,严厉的限制女人的服饰和活动是对女人的爱护。如果他们的说词是对的话,我其实很赞成回教党最近在吉兰丹州通过回教刑事法,当然我认为这刑法只适合施行于极端的回教基要派人士像回教党党员和支持者。我也认为回教刑事法不够严厉,他们应该加上“剪刀刑事法”,就是对所有看见女人的小指头就不由自主的产生性兴奋,进而要去强奸对方的,全部施予“剪刀法”,“嚓”一声把“那个东西”给剪掉,那天下就太平了。我们基督徒不需要回教刑事法和“剪刀刑事法”,因为我们是人,不是连动物都不如的“全自动反应性机器”。)

后悔不等于悔改

认清楚什么是诱因,什么是主因是重要的。如果教会赞同犹大犯罪的主因是因为“一时的软弱”或“受了金钱的诱惑”,教会固然可以原谅他,甚至给予他第二次的机会,唱一段赚人热泪的爱心的接纳。林进友好几次在不同的场合表示,希望官司过后再度回到辅导的工作。但是,如果他认为只要他勇敢的承担法庭的刑罚,并且大家能够给他第二次机会,他的一切问题就解决了,恐怕这才是他真正的大问题。在情感上,甚至理智上感到后悔,不等于就是悔改。悔改不只是对自己对罪感到忧伤,他更是需要进一步的去解决罪的本源。

有一已经有家室的教牧,与女同工同居怀孕堕胎的事件曝光后,被教会中止其牧职。由于担心对信徒的冲击太大,教会理事会决定向外公布说他请假读书。中止牧职期间,他写了好几首很感人的诗歌(有一些被选入我们教会诗集)。另一位同工听了他的诗歌后,很受感动,认为他已经真正悔改;但一些同工不表赞同,认为应该多观察他的行为一段时间,至少要给予他足够的时间去整理他生命里许许多多的混乱和邪恶。无论如何,在这位同工的努力下,犯事的同工被中止职位一年之后就恢复原来的职位,好像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在教会的大环境里,讲“爱心”者是比较容易得到人心的,反而,坚持实事求是的会被人投以怀疑的眼光,以为你是落井下石。

教会发生丑闻,领导层和信徒常常有同样的迷思,看见犯罪者认罪,大家就感动得不得了,急急忙忙的用爱心包容,完全的不理会事实,急急的允许他再次投入事奉。是否有有人过问,他到底有没有真实的对付罪?他到底有没有解决深层的灵命问题?愿意赦免他的人,是否愿意也负起长时间辅导的责任?

不幸的是,答案通常是“否”。因此,我看见过搞婚外情的教牧,事情被揭发,声泪俱下的悔改,得到教会的赦免后,急急再次走马上任,不到两年时间又搞上另外一单。我看见过被控告非礼女信徒的同工,得到执事会和信徒大力的信任和支持下打赢了官司,不到一年又惹上新的官司。我也看见过教会领袖被指控贪污,只因他地位太崇高和愿意交还款项,领导层借口避免“摇动信徒的信心”,严格封锁消息,当作没有发生过事情,到下一届选举他又再中选,教会的钱继续莫名其妙的失踪。

教会不要作滥好人。因为耶稣不是滥好人,初期教会也没有滥好人,请注意,他们没有让犹大继续担任使徒的职分。当然,我不是建议说,任何同工只要一犯事,就永远定罪,不得有第二次机会。我要提醒教会的是,让一个曾经犯错的同工重新投入事奉之前,我们需要采取更谨慎的态度和在他身上多做一些工作,千万不要心急追求“完美大结局”。

犹大的悔改

按马太二十七章3~10节的记载,犹大因为看见自己出卖耶稣所造成的恶果,耶稣被祭司长定罪,并被交给罗马官衙,他曾经表示后悔。他甚至去见祭司长和长老,要把贿金还给对方,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4)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犹大是真心、诚实的后悔。然而,他最终还是自杀死了。

犹大的悔改为什么得不到赦免?为什么他得不到主耶稣的赦免呢?为什么教会没有采取爱心行动去扶持这位跌倒的弟兄呢?

难道他的悔改比不上彼得的悔改来得真诚?马太二十六章75节告诉我们,彼得三次不认主之后,才“出去痛哭”悔改的。明显的,彼得的悔改被接纳,得到主的托付,牧养他的教会。然而,犹大悔改得不著赦免。为什么厚此薄彼呢?为什么有些人悔改,得赦免,有些人悔改,又得不著赦免呢?难道彼得的罪比犹大的来得轻些吗?答案肯定不是的,罪的轻重,不是得不得赦免的原因。

让我们暂且不问为什么犹大得不到赦免(下一段才讨论),但这个事件要求我们先认清楚一件我们不能、也不应该避讳的事实:不是每一个的悔改都会得到赦免的,有些的堕落会使到人完全的离开拯救的恩典。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警告。犯罪的人千万不要抱著有持无恐的态度,以为不论我犯什么罪,只要我一悔改,上帝就没有我的办法,惟有赐下恩典赦免给我。持这样想法的人,是包死无疑的,注定要沉沦灭亡。不要自持自己在教会的身份地位和权势高人一等,就以为天堂必然属于你的,可以为非作歹,无法无天。如果连耶稣亲选的门徒都被拒绝于救恩的门外,还有谁敢说他不可能会犯罪,就算犯罪,也必然会的赦免。

请勿忘记,按新约的教导不是所有的罪都得到赦免的。比如耶稣曾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世人一切的罪和一切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凡亵渎圣灵的,却永不得赦免,乃要担当永远的罪。”(可三28~29)

为什么悔改却不得赦免?

马太说,犹大感到“后悔”(太二十七3),然而犹大并没有更新自己。犹大确实为自己的错误感到良心不安。良心的责备好像是生命的警钟,让人开始对自己的过犯和罪恶有感觉。对于那些能够真实为罪而忧伤以至于改过自新,真实归向上帝,他们就是从“后悔”达至“悔改”。不错,犹大对于自己的错误的一步所带来巨大的灾祸,心感惧怕和厌恶。但是,他没有转向上帝,反而,在极度失望里,他去找“罪恶的同谋”商量,希望与他们断绝关系,自己可以置身事外。犹大的愚昧就因此将自己完全的封闭在上帝恩典的门之外。

正如使徒保罗在林后七章10节所言,能引导人悔改的忧伤情绪是有益的,“因为依著神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後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只是,他警告说,若是只单单停留在情绪,而没有跨越进入悔改的行动,忧愁是没有益处的,结果是不能得救,“但世俗的忧愁是叫人死。”

无论有多少真挚的眼泪,犹大犯罪的本源没有真正得到解决,他若不能悔改,成为完全的奉献予主,就算是教会原谅他的作为,有朝一日,绝对有可能再次出卖耶稣的。

加尔文(JohnCalvin)评论犹大的悔改时称,真正悔改的人会对罪恶感到厌烦,而这种的厌烦乃是发自他对上帝的敬畏和尊崇,并且能够促使他追求和渴慕公义。邪恶的人却是没有这种的表现,他不停的犯罪,只要在能力范围内,他会企图欺骗上帝和自己的良心,当然他不会这么直接的对抗,只是他被自己良心用可怕的黑暗所折磨,以至他虽然不憎恨自己的罪,却是因为罪的重担和肆虐而真实的感觉到忧伤和颓丧。这是他的忧愁没有办法带来悔改的果效的原因,因为他没有归向上帝,甚至没有努力的做得比以前好一点,他只是因无法脱离罪的邪恶而憔悴,深深的感到不安而已。

刚才我们谈到一些人虽然得到周围的人的赦免,但不久之后再度的犯罪,原因是他们只有外表的悔改(在情感上可能是真诚的),没有真实去面对罪的本源,就是深藏在他们生命里面的坏根。他们当中有些把自己的犯罪说成是魔鬼的攻击、魔鬼的试探、周围的环境影响、不良朋友的引诱等等,语气好像是说罪是外来的,是强加予他的,与他这个人是无关的。若说有罪的话,也只不过是自己技不如鬼,打不赢魔鬼而已。他确实感觉到罪恶的可怕,也因此深感不安,甚至忧伤痛苦,但是,只要他不是真实的转向上帝,他就不能得救。

犹大出去吊死了

犹大虽然要把钱还给祭司长和长老,但被对方拒绝,彼此争吵起来,“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太二十七4b~5)

你们看,这就是将自己出卖给撒旦所得的酬劳:人陷入愤怒与怨恨之中,自愿的放弃救赎的盼望,除了死之外,他不愿意接受任何的安慰和帮助。犹大出卖耶稣和自己使徒的职分得来的是30两银子,他不敢享用这些金钱,却气愤的把银子抛在地上,这一抛连性命都一起抛掉了。银子不是犹大希望出卖耶稣所得的吗?当他如所愿的得到要得到的,罪不仅叫他不能享受这罪的酬劳,更叫他为自己准备上吊用的绳子。多少出卖耶稣的人,出卖门徒职分的人,他们总归用一种毁灭性的手法对付自己,叫自己与救恩无分。

他们可能在事工上有非常杰出的表现,但他总是当事工来到高峰时,就很愚蠢的藉着一个致命的错误,因而将整个事工和自己全都毁灭了。比如说,我认识一位的同工,他的恩赐是开创有前瞻性的事工,并且获得非常了不起的成就。可是,当事工发展到一个高峰时,他就在男女性关系上发生问题,事工就给搞的一塌糊涂。过了一段日子,他又东山再起,开创新的事工,同样没有几年又因为与女同事发生性关系,事工和自己又给搞的乱七八糟。有时,很难想象,这么聪明的人,会作出这么愚蠢的事,他不仅是两次,而且是三次重复同样的行为模式。罪真是可怕,它摧毁人一切的理性和逻辑。

我们学习什么功课?

从犹大买主的事件,我们学习什么功课呢?至少有下列几点:

1. 丑闻是生命事实的一部分。

正如奥古斯丁所言,“圣洁是上帝对教会的要求,但圣洁乃是教会追求的目标,不是教会的现状。教会在任何时候都得竭力追求圣洁,但却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宣称自己已经是圣洁的。”因此,我们要学习面对这个事实,不要叫魔鬼以一个理想主义的圣洁标准来夺去我们的信心。

2. 我们都有可能成为犹大。

其二,我们要警醒谨慎,因为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犹大。对罪,没有人有免疫能力。只有当你认清楚这一点,才会谨慎你的脚步,谦卑的倚靠上帝,不给魔鬼留地步。

3. 后悔不等于悔改。

对于罪,感情上感到懊悔之后,如果没有悔改的行为跟进,至终是不能得救的。对罪感到痛苦和憎恶后,需要真实的归向上帝,罪才能真正得到解决。若不然的话,死亡是唯一的道路。

小结

此段结束时,我要提醒大家:如果当年,初期教会把焦点放在犹大的丑闻上,教会还没有起步可能就已经夭折了。然而,教会认识到不应该让离开教会的人来决定她的命运,而是由那些留在教会、忠心的人来决定。故此,教会的焦点是在11门徒身上,因为他们尽心尽力的事奉、宣讲、行神迹,传扬基督的爱,才有今天规模的教会。这11门徒全为了基督和他的福音的缘故,摆上自己的生命,除了约翰以外,全部殉道而死的。教会从门徒所领受的不仅是福音的信息,更是完全的生命的献祭。

故此,我希望教会在处理丑闻时不应该只是把眼目放在犯事者身上,教会还有其它的人,他们的忠心和信心应该成为我们的激励和祝福。

个案II。奸淫狡诈的大卫

我们心目中都有伟人。伟人之所以是伟人,因为我们觉得他在某方面有超人之处,并且值得我们的仰慕和跟随。比如说,他对民族的苦难有热切的委身,把一生投入与侵略者的奋斗中。可是,当我们开始仰慕对方,我们就为伟人塑造一个符合自己理想的形象,这个形象通常比真实的他来得更伟大,原来的他可能只在一两方面有特出的表现,但被我们摆上神坛之后,他无论是智慧、道德、勇气、爱心、信心全都超人一等。同样的,教牧在教会常常站在一个万人注目的地位,他又负责教导上帝的话语,不知不觉中我们就把他与上帝当作是二位一体。教牧被神化的结果是,我们不能接受他会有任何属人的软弱和限制。及我们认识他们的“真面目”,我们的信仰就完全的崩溃了。

故此,我们的伟人传记只有歌功颂德,对于失败和人性软弱一概不谈,免得沾污他们美好人格的形象。但圣经却不是这样记载历史人物的,大卫这位被以色列族尊为最伟大的君王,圣经从来没有避忌的、清楚的指出他的软弱,让后代的人知道。大卫是智勇双全的年轻人,在阵前杀死巨人歌利亚,但也让我们看见这位大卫,当他长大、并且成为有钱有势后,他的道德生活是怎样的腐败。他的政治手段是如何的阴险,他的家庭关系是如何的混乱,他的儿子竟然强奸他的女儿,儿子手足相残。对于这一切失败,圣经从来没有向我们掩盖,因为圣经从来不是要为我们塑造一个完全人的榜样,一个好像神一样完美的人的形象。圣经要告诉人是需要福音的。但人却不是这样,人喜欢歌功颂德,隐恶扬善,有些人甚至要想尽办法去替自己心目中的伟人开脱罪行,或是迁怒别人,责备别人好挖隐私,哗众取宠。

所以我们歌颂印度国父甘地伟大的人格精神,以非暴力运动推翻强盛的英国殖民政府,但我们从来不提他苦待妻子的事以及很多荒谬的习惯(如,为了考验自己的性自制能力,竟然找来一位处女与他同睡)。我们好像只能提伟人种种的优点,而不能提他们任何的软弱,好像是一提出来,我们就不晓得如何的去尊重他、学习他。

美国近代伟人马丁路德金,推动黑人人权运动。美国唯一的用来纪念个人的公共假期就是马丁路德金日,由此可见他在美国近代史的重要性。我们歌颂他的对抗白人不公平政策的勇气,但我们很少愿意提及他的婚外情,其实他一直维持这种不正当的关系直到他离世为止。我们很少愿意提这些见不得光的事,原因除了对伟人的尊重外,我们不晓得如何去处理,我们就当作没有发生,或者是“让时间把它冲淡”的态度。

然而,圣经不是以这样的态度来处理一个人的传记。圣经把一个人真正的面目原原本本的摆在我们面前。倘若我们能够去真实的面对现实,我们的生命其实是有所教益的。

淫乱邪恶的大卫

今天我们要来看第二个个案:大卫。今天的以色列人仍然以大卫王朝为荣,就如华人一提起盛唐时代或是康熙王朝就沾沾自喜一样。大卫无疑是以色列伟大的君王,奠下以色列联合王国的基础,才有日后所罗门王朝的繁荣和强盛。

不幸的是,大卫在他一生永远洗不去的污名就是,他强奸良家妇女,并且为了掩盖自己的丑行,竟然设计杀害对方的丈夫。我们没有忘记大卫在年轻的时候,他以单纯的信心和无惧的勇气面对巨人歌利亚,这故事令人津津乐道,敬佩不已。但及他来到中年,事业有成,政权稳固,财富增加,他就应了中国人所讲的“饱暖生淫欲”。这时候的大卫已经不需要亲自上战场,他有可靠的将军约押带领军队。就当他的军队在前线冲锋陷阵,大卫却在后宫里奸污一位正在出战的军士的太太。

请大家读经:撒下11章。

我们实在难以接受这样的一位大卫。眼睛的情欲最后却演变为强奸和谋杀。我不知道你读这故事的时候,会不会有愤怒的感觉。我们很难接受上帝所拣选的仆人,居然作出这样的滔天恶事。

这是大卫的故事。在过去几千年,同样的故事,虽然在细节上有所不同,却不断的重复的发生在教会里面。犯罪的故事,只要你多看一些,就会发现基本上是很相似的:人想要自己成为神,掌控自己的生活,掌控别人的生活。罪表现出来的方式相当有限,所以人很容易从别人的罪中多多少少看见自己的影子。我们都是罪人。每个人犯罪的细节可能与大卫不尽相同,然而犯罪的冲动和欲望基本上是一样。

只要我们肯承认在罪上我们与大卫是一体,我们将认识原来福音是为罪人预备的。不过,如果你认为只是大卫才会犯上此罪,而自己不可能有犯这罪的可能,那恐怕你就与福音无份了。只有在你读这段经文时,能够被提醒,从大卫的罪恶手段隐隐约约的看见自己,耶稣基督的福音就能属于你。

你就是那人

整个事件的转机在于大卫的牧师拿单去见大卫,并且向他传讲了一篇的信息。当然拿单是很有智慧的,因为这时候的大卫已经变得很邪恶,与他说话要很有技巧,若不然的话,就招致杀身之祸。拿单讲了一个故事,大卫根本没有防备之心,因此他的信息很快就起了预料的效果。

拿单说了一个穷人受欺压的故事:撒下12:1~4

大卫的心明显被故事所吸引,不禁义愤填膺,对拿单说,“他必偿还羊羔四倍;因为他行这事,没有怜恤的心。”(5~6)拿单捉住这个机会,话锋一转,直指着大卫说,“你就是那人!”(7)

这就是福音:你就是那人!福音从来都不是讲关于别人的事,福音是针对你,针对我。福音从来都不是一种普及化的真理,乃是一个有针对性的真理。福音不是对别人讲的,福音是单单要对你讲的。因此,你来得教会听信息的时候,或是阅读圣经时,不要为别人听或读,觉得某句话很好,把它抄下来,要给某某看或听。如果你常常这样:“如果他今天有来崇拜就好,因为今天的信息很适合他”,恐怕你很快就与福音无份了。信息从来不是为别人讲的,福音是单单为你而传。因为福音从来都不是普及的真理。福音从来都不是人类文化和生活中有如咖啡座的闲情消遣,它是应对真实的人,真实的痛苦,真实的罪恶,真实的问题,是关乎你和我的真实生命的,关乎你和我的生命里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我得罪了上帝

我们很容易把福音讲成是一种的宗教信仰,一种纯功利的交易,或者是一种用来衡量其他人的尺度。大卫就是这样的人,他的信仰是用来定别人的罪的尺度,因此当他听到拿单的故事时,就说: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行这事的人该死!(5)福音成为了定别人的罪的武器,挖掘别人丑恶的工具,杀害别人的理由。

这样的信仰是没有价值的。它是堕落的,成对别人的闲言闲语,自我掩护的堡垒,自我为义的养分。不停用指头指责别人,自我为义,不断控诉别人,只会叫信仰成为虚假宗教。

拿单向大卫宣讲福音。这福音是单单针对大卫的罪,不是别人的罪。当大卫一接受这个福音,他就认识犯罪的原来是“我”。

犯罪必有后果

拿单一针见血的指出大卫就是犯罪的人后,他讲了一段意义深远的话(经文撒下十二章7-15),当中有两个重要信息,需要我们留心的:一,人承认罪之后,仍然要承担罪所造成的后果。

这是我们必须学习接受的一个事实。比如说,因乱搞性关系,染上爱滋病,后来悔改,但你的爱滋病不会因为悔改而立刻得痊愈。悔改之后,上帝赦免你的罪,但爱滋病还在身上。你痊愈的机会绝对不会比其它人高。我希望你明白这点,不要随便犯罪,不错上帝有赦罪的恩典,但人仍然要为自己的罪行承担责任。犯罪之后,没有所谓不留痕迹的。任何的罪必要在你生命留下痕迹。因此,弟兄姐妹,千万要谨慎,不要随便犯罪。

诗篇51篇是大卫在悔改后所写的一首忏悔诗。从这首诗我们可以感受到大卫是真的悔改了。然而,大卫却要承担性犯罪所带来的恶果,包括他一生要面对混乱的家庭关系,乱伦、残杀、夺权等等不断发生在他家里。

以上帝为中心的悔改

二,外人对福音的一个常见的误会是:以为认罪悔改需要用极为夸张和卑微的动作来表示,比如呼天抢地,篷头散发,捶胸大哭,跪下不断磕头,直到血流满脸……。那些曾经经历福音的人都知道,真正的悔改不是外表的动作,乃是当人深切的知道并且承认自己得罪了上帝。这个才是关键。再听一次,真正的悔改,是真实的知道自己得罪了上帝。正如大卫听了先知拿单的信息后,他只有、也只能够说:“我得罪耶和华了!”(13)其它一切的话都是多余的。

正因为这句话,先知就晓得大卫是真正悔改的。因为在这句话里充满的不再是大卫自己(人之所以会犯罪因为是自我为中心),他甚至不再是自己的罪,乃是上帝。(有些人以自己的罪来夸耀,不断形容犯罪的细节。教会有些人作见证的喜欢夸张从前犯罪的种种细节。请留意,罪没有什么好夸的,犯罪不是一件荣耀的事。要夸口的是耶稣基督,不是我们的罪。但这些人喜欢形容犯罪的细节,讲完后竟然有一种的荣耀感。这不是作见证,只是在夸耀自己的罪。没有任何一个罪是值得骄傲的,你看,大卫唯一要做的是认罪,而不是把细节描述得淋漓尽致)正因为这句话以上帝为中心,这句话充满了得救盼望。

得救之道

作为基督徒,我们的任务不是逃避罪,不是否认罪,更不用讲夸耀罪。我们唯一应该做的是承认罪、面对罪、解决罪。请不要忘记,我们都是罪人,在罪里的人总是要自我欺骗,再加上魔鬼给予我们的谎言和虚假,引发出来的恶是十分可怕的。然而,得救之道只有一条,那就是归向上帝(不是人),承认我们的罪。

我们不愿意面对罪,因为我们不要失去我们“好人的梦幻”。我们希望自己是好人,别人看我们是好人。我们希望自己相信自己是好人。我们惧怕如果我们的生活和行动不能“好像神一样”,我们就什么不是。然而,大卫犯罪的故事要叫我们从这种害怕中释放出来,让我们不再害怕面对罪的事实。当我们生命被发掘是有罪的,我们的良心也定自己的罪。但如果我们接受上帝向我们所讲的这个故事(大卫的故事),我们就会发现原来上帝为我们罪人存留恩典、怜悯和赦免。当我们承认有罪,我们不但不会成为卑贱的,反而我们将成为更尊荣的。承认罪不会叫我们成为更小,但叫我们在基督耶稣里成为伟大。

人需要反省自己的罪,每当我们发现自己的软弱和罪恶时,我们都应该以为喜乐,因为这是我们脱离卑贱,接受恩典,成为更尊荣的时候。这是奥古斯丁教导我们的一个独特概念:为着罪而喜乐。一般人教导我们要为罪忧伤,为罪而愤怒,这些我们都能了解。他却说你要为罪而喜乐。当你认识自己有罪时,你要大大的喜乐。当然他这话不是对一般信徒说的,乃是对那些有深刻追求,要严肃的解决罪的问题的人而说的。他自己曾经经历一段长时间对付罪的问题,他有一难处就是他很愿意做好人,但行为生活却是放纵和腐败的。一直到他加入修道院,他仍然无法脱离犯罪的冲动和欲望。虽然在行为上已经不再犯罪,但是在他里面却是蠢蠢欲动。很多年后,他真正胜过罪的欲望,他告诉我们要为罪而喜乐。他的转捩点在于,他认识到,只有我们真正认识到自己是软弱的,是真正的罪人,这时正是我们可以领受恩典的时候。因为在其它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完全的领受恩典,我们按本性都是自以为义的,我们都是抗拒恩典的人。只有当我们一切都放下了,只有当我们一无所有的时候,就是我们完全软弱的时候,正是没有拦阻的领受恩典的时候。这是我们脱离卑贱成为尊贵的时刻。

我们对付罪的方法不应该只是一味的警告、威胁、严刑峻法、羞辱、驱赶。因着福音的缘故,我们乃是要鼓励人诚实的去面对罪,邀请他进入赦罪的恩典,向公义的主敞开自己,人才有得救的盼望。

个案III。犯罪的牧师

天主教教会在处理犯罪的神父所面对的难处是,从福音的角度,他们有责任去帮助那些犯罪的神父,去经历神的恩典。但另一方面,他们有责任向社会交代,按社会、法律所要求的,让这个犯罪的弟兄接受惩罚。天主教确实做到努力的帮助犯罪的弟兄,但他们犯的错误在于忽略了社会责任。他们忘记人可以悔改,并且得到上帝和教会的赦免,但人仍然需要去接受社会法律的制裁。上帝赦免你,不等于人赦免你。请搞清楚这点。虽然教会的本意不是包庇罪犯,只是要实践福音的吩咐而已,但教会领袖不肯让犯错的教牧人员去面对律法的制裁,以致让教外的人认定教会包庇罪犯。

教会在处理丑闻时,需要兼顾福音和法律,当然是不容易,但却是必须努力的。丑闻发生时,教会要思考如何把犯罪的人带回去基督耶稣的恩典中,这是我们必须要做的,其实这一步也是很难的,无论如何,一定要有人去做。但同时,也需要有人把犯罪者交给社会让他接受刑罚,这也是很难执行的。

执行纪律

好多年前,我所服侍的教会发生丑闻,主任牧师与来自另外一个教会的同工搞出婚外情。当时我们就面对上述的难处:如何兼顾福音和纪律。

初期教会对于保持群体的圣洁采取相当严厉的态度。保罗吩咐哥林多教会把行淫的人赶出教会(林前五2~5)。对于要不要执行纪律,圣经没有给我们有选择权,问题只在于我们要不要遵守。

当事件一曝光,教会的领导层不仅立刻就陷入如何执行纪律的争论中,在具体执行上,情况变得非常的复杂,因为当事者是教会的牧师,信徒的情感受到伤害,对教牧的尊重和信任受到打击,就算罪证俱在,许多人还是会拒绝接受事实,宁可教会不行使纪律或惩戒权,好像这样处理在情感上他们比较容易接受的。最后,教会理事会决定开除主任牧师,但引起一些人非常大的情绪反应。

复和及重建

除了纪律外,教会对犯事者也有牧养和教导的责任,按着福音引导他们悔改和重整生命。正如杨牧谷牧师所言,教会处理丑闻的目标必须以“复和”和“重建”为目标。惟有这样,由丑闻造成的伤害—无论对犯事者或教会群体—才有治疗的一日。

但如果犯事者是教会的主任牧师,重建的工作就比较棘手,因为没有人可以执行任务。在我们的个案,这位牧者是来自另一个教会的资深牧师。他安排男女犯事者在自己手下,让他们有机会再投入事奉。他对同工说,“不要只是问若他不悔改怎么办?要问如何使到犯罪的人回转?”

由于犯事者虽然私底下承认自己的错误,但由始至终,在公开场合矢口否认有婚外情(不管他是基于什么原因),基于这点,教会有人坚持认定他是死不悔改。因此,他们对于伸手帮助犯事者的资深牧师感到不满,认为他降低了教会圣洁的标准,包庇犯罪的人。如此,复和一直是可望不可及。

后来事情的发展愈来愈复杂。约三年后,这个犯错的牧师,他又发生事情(不等于他当年被收留时没有悔改),并且一走了之,留下一个烂摊子给资深牧师收拾残局。

执行纪律为了挽回

事后,我与资深牧师谈了很久,针对此次处理丑闻的手法,作了深切的反省。我们当然在细节上有做得不理想的,但我们认定,至少做对了两件事情:一,教会公开的开除犯事者的牧职,让信徒知道不义的事已经受到严正的对待;二,犯事者确实有给予机会悔改,并且受到牧养,只是后来他再犯错,那是另外一件事,不能因此否定教会履行挽回罪人的责任。

教会处理罪的问题,与外面有不同的目标和手段。公义与恩典是不能任选其一的,这两个都需要有人去做。但我们看见教会在处理丑闻时,只选择其一,这是不足够的。若是这样,我们可能采取包庇、轻忽的原谅,然后就不了了之;或者,我们开除犯罪的人,公开宣布我们与这人无关,以为划清界线,就可以自保。这是不对的。

小结

总的来说,教会发生丑闻,必然对教会产生伤害。处理丑闻唯一正当的态度就是去面对它,用否认和逃避都是无效的。处理丑闻的目标是挽回和医治,不是打倒犯事的人。逃避处理或是定犯事者死罪都不是教会应有的态度,因为这样不仅不能带来和好,反倒叫罪得逞,给魔鬼留下地步。

末了,我有一个劝告,教会在处理丑闻时,不要忘记祷告。在真实的情况里,复杂的人和事,常常叫我们无所适从,甚至迷失方向,但祷告帮助我们持守谦卑的心,把焦点集中在上帝那里。

小组讨论

1. 什么造成犹大的失败?

2. 你从犹大的生命看见自己的影子吗?

3. 怎样才能避免自己成为“犹大”?请分享。

4. 或者进一步的问,如果我是“犹大”的话,我该如何行,以致得到上帝的赦免呢?

5. 为什么人总是对别人的罪比较敏感,对自己的却常常不知不觉?

6. 我如何从罪中得救呢?(请不要用公式答案,如“信耶稣”。请尝试从真实生命的挣扎去了解。)

7. 教会处理丑闻最重要的目标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