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九月 04, 2006

山上宝训(2):不要奸淫

不要奸淫

5:27-30

美国39任总统Jimmy Carter1976年总统选举运动期间,向色情杂志Playboy记者Barry GolsonRobert Scheer承认,自己曾经多次在心里犯了奸淫,违反了基督的诫命。当被询及他的宗教信仰,卡特回答,“基督说‘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我曾经多次地看见妇女就动淫念。我曾在心里多次犯了奸淫。上帝知道我的行为,但上帝赦免了我的罪。”此番诚实话,哗然引起社会轰动,被政敌大加鞭挞,当作取笑的材料。卡特是敬虔的基督徒,相对于讥笑他的政敌,他显然明白耶稣的教导,因此比其他人更有勇气面对生命的事实:性欲是生命的一部分,是上帝赐予的恩典,但是性欲若泛滥,将是人最容易犯上的罪之一。

性欲是正常的

要正确的了解此段经文的教导,我们需要先讲耶稣教导的两个信仰基础:一,性欲是恩赐之一,性欲不是罪,性的欢乐也不是罪。创世纪告诉我们,人类未堕落之前,上帝就把性赐给人。性且是上帝的形象之一,“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旧约圣经且有一卷书“雅歌”歌颂爱情、婚姻和性爱。基督教比任何的宗教更尊崇婚姻,而有许多伟大的爱情诗篇是出自基督徒的手笔,教会鲜明的立场是性欲本身并不羞耻。基督教并不认为性的快乐有什么不对。

泛滥的性欲是错的

但是,基督教认为泛滥的性欲是错的,同时也认为企图将性的快乐与婚姻关系切断,想单单从性活动获取它是错的。就如我们虽然认为享受美食,没有什么不妥,但一个人暴饮暴食,必然为身体带来祸害。同理,我们认为人不应该为了味觉的快乐,把东西嚼过一阵子后随即吐出来,而不将它们咽下去消化。这是耶稣此段教导的第二个信仰基础,泛滥的性欲和婚姻之外的性行为,他一概称之为奸淫。

十诫之第七诫申明:不可奸淫。然而,法利赛人对于此诫命的了解,非常简单和直接,即是不在婚姻之外发生任何的性关系。换言之,我们的性器官只要没有与婚约之外任何人(异性、同性、朋友、陌生人等)的性器官接触,就算是守住这诫命。如此狭义的理解很容易让人找到出轨的方便。前美国总统克林顿性丑闻被揭发后,闹得美国满城风雨,但他还亲自在电视上极力否认与白宫职员莱温斯基有性关系。在法庭作证时他滔滔不绝辨称,口交不是性关系,原因是他的性器官没有与对方的性器官接触。直到2004年在他的回忆录《我的一生》中,克林顿才坦承他和莱温斯基的性关系是不道德的和愚不可及的。

现代人不认为是错

一个病人能去找医生,因为他接受自己是有病这个事实,并且愿意接受医治。可是,许多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连这样的意愿都没有。

今日解读这段经文真正困难之处,在于我们不在相信性欲泛滥和婚外性行为是错的。我们都是克林顿之一,尝试为自己的行为自圆其说。到处有人(广告、电影、歌曲、书籍、小说、自由派的老师等等)宣称,只要两人相爱,性行为就没有错;只要是成人年,性行为的选择是自由的;只要事后肯负责,结局就会皆大欢喜。这当然是谎言。不少家长对热恋未婚的儿女与伴侣发生性关系采取默许的态度,多么可悲。许多人愚昧地相信,就算做了不道德的行为,只要我们讲得出一点的‘好理由’一切都OK比如,我一时冲动;我太爱她了;性是自然的,有需要就做;我願意,有什麼不可以;性不应该压抑,要把伪善的假面具脱下来,拋棄不想要的道德包袱和束縛。即使我们放下基督教观点,单从common sense来看,这些说法和理由都属胡闹。放纵情欲,任由性欲泛滥,只能破坏上帝所创造的生命。

对于第六诫命(不可杀人),至少我们会认同,然后才有可能进一步去提升为不用言语杀人,不发怒,不毁谤,且要主动与人和好。同样的,我们需要明白奸淫是不好的,并愿意不犯奸淫,才可能进一步谈 “不要在心里犯奸淫”。

动淫念的不是和是

向那些真心相信奸淫是错的人,耶稣指出要守住‘不犯奸淫’的诫命,不仅不搞婚外情、不发生婚前性行为、不搞一夜情、不滥交、不嫖妓,除了行为外,要更进一步的控制自己的心灵和思想,脑袋不要整天想着色情、不要看见妇女就有性冲动想要占有对方,因为若是这样,就算没有正式行动,在上帝的眼中,你其实已经犯了奸淫。

要多解释什么是看见妇女动淫念?先说什么不是动淫念。心里对异性有感觉不是淫念,被异性吸引不是动淫念,甚至觉得对方性感,也不是耶稣所讲的动淫念。华文教育者可能受西游记诸如蜘蛛精色诱唐三藏的故事影响太深,以为一动念头,对女性任何的感受,一定是淫念。用词不动淫念就是毫无感觉,所谓入定老僧,坐怀不乱。这不是耶稣说的动淫乱。我们知道欣赏一个人的容貌和服饰,不等于是动淫念。一个正常的人,看见美丽、喜欢的东西就多看两眼,并且自然有高兴的感觉。你看见某姐妹打扮漂亮,称赞她一句,是适当的礼貌。板起脸,装出一幅道貌岸然的样子,要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心里没有动淫念,是过于拘谨甚至是虚假的行为。这是上一代人教导圣经造成的偏差,不但不能帮助我们建立一个健康的男女关系,反之塑造不少无谓的罪疚感。你若有这样的捆绑,我今天奉耶稣的名释放你。一个人站在路口,看见一辆设计新颖的汽车,多看两眼,并且心里很羡慕,我们不能说他犯了偷车罪。

那么什么是动淫念?按圣经的用词,动淫念就是用色迷迷的眼神看异性,带着性欲的动机,想用性占有对方或是想象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就如TEV译文所指: looks at woman and wants to possess herRSV的翻译则是: looks a woman lustfully;即用“咸湿”的眼色看妇女。

一个正常的人,不会看见异性就有性冲动。同样的,一个正常食欲的人,不会在超级市场看见牛排,就兴奋得全身颤抖,口水直淌,若是这样,这就大有问题。假设你来到一个国家,在那儿,只要在舞台上摆放一个加盖的碟子,然后慢慢地掀开碟盖,让每一个人能在灯光熄灭之前,焦见有一块牛排,你便能使一家戏院大爆满,这样,你难道不会认为该国人民的食欲有点走火入魔吗?

女人露出1-2寸腰部,就看得血脉贲张,强烈的欲望就发动,有些就采取行动要与该女子发生性关系,另一些则选择在心理暗自幻想,沉溺在眼目的欲望。耶稣说,按诫命的真意,两者都犯了奸淫。

这里的问题不在于女人露出身体部分多或少,在古代社会女人的服饰把自己包得密密实实,还是发生强掳妇女(王老虎抢亲)的暴力事件。这正是回教原旨主义教派的误会。他们规范女人的衣服得像一粒粒的活动‘肉粽’(福建语),以为这样可以减少性犯罪。但我们知道越是保守的回教社会,女性的地位越低,受欺压的事件极为普遍。另一类似的浆糊说辞,强奸案的发生是因为女性穿得太性感。耶稣一针见血地指出,真正问题不在于穿多穿少,问题在我们的心。在一个男性之上的社会,妇女被视为是性欲发泄对象,不可奸淫不仅是不对妇女做出不当的行为,也必须从心里尊重对方。

防止奸淫从眼(心)开始

是的,我们许多的欲望都是从眼目开始的。可是,眼目只是接收图像的器官,问题是,你的心如何处理这个图像。这就牵涉你内在价值观了。当然,耶稣讲的不只是看,也包括毛手毛脚(参30节),肯定就包括一切骚扰女性、侵害女性尊严的言语(如色情笑话)和行为。耶稣这个洞见深受今天的心理辅导界推崇。

如何减少强奸案?政府常用的方法是严刑厉法,以重刑阻吓。但心理学家都知道,强奸犯的性心理是扭曲和自卑的,所以真正有效的方法需要从建立健康的男女关系着手,一方面从小教导男性尊重女性,男女平等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帮助女性建立自信和自尊。。

1997,女性主义激进分子Marilyn French 发表著作“女人的房间”(The Women's Room),在该书中她宣称,「所有的男人都是强奸犯 (All men are rapists)。」并宣称,「男人用他们的眼睛,他们的法律,和他们的传统规约强奸我们。」(Time, Feb 14, 1994) 这样的论调是不正确的,在道德上也是愚昧的,因为它一竹竿扳倒全船人,并不理会事实,男人中有正人君子,也有禽兽不如的。若我们不分辨黑白,把全部男人看作是潜在的强奸犯,在道德上也是愚昧的。倘若不能分辨性侵害女人的野蛮人和尊重女性的君子,整个文明就变得没有意义了。但是,其中却反映出一些女性的愤怒:生气男性不公平的对待她们,生气男性纯粹地用性的角度来看女性。这倒是我们值得反省和警觉的,也正是耶稣这段教导所指的深层问题。

果断地切断

我们要当如何行呢?耶稣的建议是,29-30节。福音书此段经文令人感到不舒服。原因一,它谈论性。性是人的感受中最强烈的一种,并且引发我们内心许多复杂的感受。原因二,性爱在我们的印象中与情爱、罗曼蒂克、兴奋有关,但耶稣却是剜眼砍手的,血淋淋,好不恐怖。

是的,要解决我们心中的欲望就必须采取非常的手段:要有蜥蜴逃命的精神。性是一个非常强烈的试探,你若不能控制心里的欲望,就当采取果断手段,宁可失去生命的一部分,也要保存生命。

耶稣用夸张的说法来表明他对此课题的严肃性。他必须认真地说明,因为人总是明白一件罪后并不会自然地去解决罪。

如果你不能控制自己上网游览色情网站,那就把宽频给割掉,再不然把电脑送给人好了。如果你看电影常被剧中缠绵镜头搞到心猿意马,那就不要看电影,不看DVD,有必要的话,把整套十多千元买来家庭音响系统送给孤儿院好。如果你对家里的女佣有性幻想,在你出轨之前,快点向老婆坦白,请她多多监视你,不要允许你单独一个与女佣在家。

如果你是“咸猪手”,喜欢用手摸女同事的臀部,快点辞去工作,不管你的薪水多么高,也不管你的前途多么光明,牺牲你的职业,抢救你自己的命。新加坡民航局前财务总监黄文通(55岁,已婚)涉嫌在工作场所,手拍两名年轻女同事的臀部,15-2-06在法庭被控非礼罪。被告一共面对5项控状,指他在20042月至去年11月间,在第二搭客大厦的一间会议室里,一再用手拍女同事臀部,前后五次。 第一项控状指他在前年2月中的一个下午,用手触摸一名22岁女同事的左臀。第二项控状指他在将近一年后,再次非礼同一女子的左臀。另三项控状则指他在过去两年里,前后三次用手非礼一名24岁女同事的臀部。其中一项控状指被告曾经用手中的文件夹,拍打该名女子的臀部。

如果每次拍拖,你有强烈的欲望与女朋友发生性关系,那就停止拍拖,要不然只能在小贩中心,众目睽睽监视下,与女朋友谈情说爱。

是的,耶稣开的药方非常强烈,急病需下猛药。如果你明白不受控制的性欲带来悲惨性的祸害,你将认同耶稣的智慧。

结论

我们当知道此段耶稣的教导肯定不只是针对男人,当然也包括女人,不仅是已婚者,也包括单身者。任何奸淫的行为,不道德的行为,不仅行出来是不对,甚至是用眼睛看,用心里来幻想也是不对的。

耶稣的教导不是定下一个更保守的性道德,他乃是基于一个重要的信念,每一个人都是有尊严的,千万不要把别人当作性玩物,要爱别人,就要尊重人,要尊重人,不仅在行为上不侵犯别人,甚至在心里也不冒犯他,这才是律法的真正本意。

1 条评论:

匿名 说...

若一对非常相爱的情侣互相抚摸,甚至帮男生自慰,但他们没有发生性行为,这算犯奸淫吗?他们两的性欲非常强,都是以想象彼此来达到满足。这是奸淫吗?若是的话,那么男生自己自慰是奸淫吗?但他自慰时也会有个对象在脑海里,这也是一样吧!不然,他在梦里也会梦见,梦遗。这又如何说呢?男人,你们是如何的解决你们的需要?如何才能达到神的要求?(设想这男人是不能现在结婚的,because of some reason).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