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九月 02, 2006

同居?结婚?

为什么要结婚呢?

一个故事

我现年22岁,女性,是从怡保(位于马来西亚北部)来的,目前在新加坡管理学院就读秘书课程。能够到新加坡来完全是靠我自己,之前,中学毕业后,我在家乡的一间鞋厂工作了4年,储蓄了一笔钱足够一年的学费,希望考取文凭后可以在这里找到合适的工作。

我爸爸是建筑管工,受的教育不多(小学)。平常他不爱讲话,也很少打骂孩子,自小我不知道他对我们的事到底有没有兴趣。他最大的嗜好是每天下班后,与朋友打几圈的麻将。我妈妈是平凡的家庭主妇,要照顾五个孩子,还有生病的婆婆,但是我可以感觉她是疼爱我们的。有时候家里有什么特别的、好吃的食物,宁可自己不吃,都会给我们留下。家里如果缺钱,她也会想办法去借点钱,从来没有让我们吃不够的。

小时候,我是班里最不起眼的孩子,我从来没有穿过一件合身的衣服,我在家里排行第三,穿的是姐姐们留下的旧衣服。不过,我很喜欢学校的生活,因为我喜欢读书写字。

我现在交往的男人就是我一直想要的那一种,人很客气,很有上进心,我相信他是对女人专一的男人。他大我2岁,比我更成熟,我喜欢他对人和生活的态度,给我一种很清新的感觉。我很喜欢恋爱的感觉,我在恋爱的时候,比较有自信,心里有一种很好的、很美的感觉。

我在三个月前开始与他同居,可能我给恋爱冲昏了头脑。我可不敢给妈妈知道,不然的话,她一定会很伤心。虽然在这里我有几位谈得来的同性好朋友,但是有时候我会觉得很孤单,感觉很没有安全感,有事情都不知道要问谁。

我们住在一起,其实不像其他人想象的那样是为了性爱的缘故,我相信我们之间就算没有性都无所谓。我不否认跟他做爱的感觉很棒。他讲话的声调好温柔,我们在一起好亲密,非常罗曼蒂克,我们真的深深相爱。

到目前为止,我们很少吵架。我们能把自己的感受说出来,互相了解、妥协,进而解决问题。我们都喜欢一同做事的感觉,一起把碗洗好、抹地板、做家事、依偎在一起看电视。

回顾过去这几个月的感情,虽然我拥有他的时间不是很长,但是我对他的爱十分强烈,我们因为这份的爱紧紧的连系在一起,让我感到整个人朝气蓬勃。

同居是现代生活的現實

以上是一個女士寫給輔導中心的長信的一部分。這是一个平凡的故事,在北京、上海、深圳、香港、台北、曼谷、雅加达、吉隆玻、新加坡,每天都上演着相同的故事。

若一对男女感情已经发展到非君莫属,感情稳定的地步,传统上,我们认为最合理的发展就是结婚,成为夫妻,我们所谓的「终身伴侣」的意义,很大程度只限于婚姻关系。

只是,我们看见今天人的观念已经转变,特别在大城市,很多感情稳定的情侣住在一起,已经是司空见惯,毫不见怪。

虽然在某些的群体中,比如说基督徒群体,同居关系还不至于蔚然成风,不过,整个社会来说,离家在外工作活深造的男男女女,如同夫妻般的住在一起,可说是不少人经常考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就算在教会如此公开反对同居的群体,我们还是无法完全避免遇上这类的个案,虽然他们的行为不敢像外面社会那样的公诸于世,但是也不能否认在外面当中可以找到他们的影子。

同居的原因和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同居而不结婚,对当事者来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义,因而就有好多不同的形式出现。

有人把同居关系视为是试婚。这有点像到商店买一双鞋,在作出决定之前,穿上试一试是否合适。合适了就结婚,不合适再分手。

另一种人,把同居看作是迈向结婚的前奏,或是一个过渡期的安排。他们不结婚可能是客观的条件不存在,等到将来经济条件比较充裕,或是大学毕业后,或是家人反对的力量减弱候,就会考虑结婚。

还有一些人把同居视为是长期的安排。他们有超过普通情侣的感情,就如同夫妻般的长期住在一起,但没有结婚的意图,不寻求进入永久的婚姻关系。至于到底将来如何,就任其自然发展,任何一方都可能提出分手,把这段感情结束了,两下互不相欠,潇洒的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点云彩」。

在这几類的同居关系中,他们显然是用爱作为基础,但是他们却拒绝投资任何长期的委身。他们既不想滥交,但也拒绝被终身伴侣的关系所困住。他们想要的大概是超越恋人那种不稳定、易变的关系,和婚姻那种委身、固定关系之前的,处于两者之间的一种关系。

牧養是教會的呼召

多数對性倫理持守謹慎態度的人,对这个年代的同居现象深深感到不安,有些甚至大动干戈、兴师问罪,指责这是西风东渐,世风日下的结果。福音派教会人士一向來采取苛责態度,把同居看作是世俗劣行,魔鬼工作的兴起。

誠然,按基督教的倫理而言,同居,不論以什么理由同居,是錯誤的行為。只是,我想这种凡事永道德戒尺来讲述一番,旗帜鲜明的叫一轮的口号,發一輪子彈,对于解决问题恐怕没有多大帮助。

要解决錯誤除了責備之外,我们至少应该冷静的了解这个事件背后所代表的社會心態和人深層需要。同居之所以成为一股浪潮,肯定有它的社會因素,因而對年輕人產生吸引力和合理性,否则,它就不可能存在,更不用说动摇传统的道德准则。

當我們說不要只是嚴責,不等于说,我们就对事情不作出任何明确的对或错的判断。我们要指出的是,任何的道德判断,都需要接受怜悯作为制衡;而怜悯却是要接受真相的理解作制衡。要记得,没有怜悯的判断,只是一种冷酷的枷锁。枉顾事实的怜悯,只是一种堕落的放纵。

教会处理事情的角度,除了對和錯外,必须是兼顾牧养的关怀。然而,牧养的目的并不是叫人偏离真理,乃是要建立生命。

同居:亲密的追寻

就事论事,我们相信許多选择同居的人,其原因不是为了好色纵情,享受不需要负责任的性爱。今天性倫理墮落的社会,绝对不会缺乏一夜情的机会,要搞沒有后顾之忧的性爱,其实不难。只要走进婚姻介绍所、酒吧、舞会,甚至是在普通的办公室和社交场合,只要多留意,这种机会多得是,性爱随手可得。

那到底为什么人要选择同居呢?除却那些故意打着同居的幌子,敲诈何欺骗人的不说,按我的觀察,最主要的原因恐怕是,想要寻找一个稳定、开放、深情的关系。(請不要緊張,我沒有因此就認為,同居是可以接受的行為。)

在我協談的對象,有不少人以為同居的意义在于:那是传递亲密感的管道,可以藉此表达彼此的情爱。同居生活最重要的不是要达到个人生理的满足,真正重要的意义在于他们在一起的生活,可以感受到跟对方在一起的亲密感。性爱只是同居的一部分,事实上,对一些人来说,有没有性爱都无所谓,我确實曾經遇過有些個案同居而沒有性關系的。换句话说,一些看重人际关系的現代人,他们之所以选择同居的原因,很多是基于情爱以及亲密感的满足,性欲似乎不是首要目的的。

陌生人的国度

如果以上的观察是正确的话,浮現出來的現實是:「生活在一起」或同居,是现代人对深切关系的需求的一种表达。

现代人愈来愈难寻的推心置腹的知心朋友,很吊诡的,这正是现代人愈来愈看重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因。中国有句谚语说,远亲不如近邻,表示邻居关系的亲密甚至超越血缘关系。但是,今天居住在城市的人,已经没有多少人可以认同这句话,因为今天的社区關系已经变成是「老死不相往来」。

学校和教育机构变得愈来愈庞大,也愈来愈商业化之后,师生关系显得愈来愈淡薄,谆谆善诱的良师,多数人一生不得遇上一位,学生和老师的接触,除了课室简短的见面外,根本扯不上生命的交汇。

友情多数是属于短暂和外交式的,许多时候与谁作朋友,完全是在乎工作的环境,职业的性质,和当时的需要。很多「要好的朋友」在其中一方转换工作后,就自然的永远不再往来,这种情况十分普遍。

这种情形当然还包括教会「弟兄姐妹」的关系,看似是有永恒属灵关系的群体,仍然不能脱俗。倘若一个人更换了教会,特别是转到一个不同宗派的教会,通常差不多是永远都不会在与从前的群体再接触。在马来西亚甚至有宗派领袖公开吩咐会友不要与离开他宗派的人来往,或是恶意的称他们为叛徒。

我们似乎生活在一个「陌生人的国度」。当我们举目四周观看,很容易就萌生「结交满天下,知心有几人」的孤寂感叹。由于人常常有一自然倾向:我们最缺乏的,我们就会最殷切的去追求。因此,亲密关系成为我们今天人最饥渴的、最需要的东西。

同居者的理据

这一代的年轻人对亲密关系的需求非常的强烈。人情冷漠的社区,缺乏温情的家庭,与父母之间严重的代沟所产生的疏离感,教育机构只顾制造文凭而对个人不同需要的漠视,都是形成这一代人严重缺乏亲密关系的重要原因。

不堪父母争吵爬出阳台要胁7岁儿恫言跳楼

2001/06/27

南洋商报

(新加坡27日讯)夫妻吵架动刀动铁锤,7岁儿子为了阻止父母动粗,竟爬出阳台恫言要从高楼跳下!

一对感情出现裂缝的夫妻一天到晚吵吵闹闹,而且吵得勃然大怒时,还抓起刀子与铁锤来攻击对方,把3名年幼的孩子吓得要命,还要每天把家中的利器东收西藏。

他们那年仅7岁的小儿子,因为受不了父母亲每天吵架打架,竟一时异想天开,爬过家中的阳台,恫言要往下跳。

常饱受父母毒打

原本正在打架的父母亲,惊见儿子这惊人举动,虽然马上停止打斗,马上拨电报警。

这起家庭闹剧是发生在宏茂桥的一组屋内,案件中为了阻止父母吵架,而冒死爬出阳台的男童是7岁的志强(非真名)

志强过后因为被发现,饱受父母毒打,而且来自暴力家庭,因此被法庭判入儿童收容所暂住。收容所一名社会工作者吕思园说,男童的父母亲除了互相吵架打架外,也经常用很粗的藤条鞭打孩子,结果引起邻人的关注。

由于长期生活在暴力的家庭中,志强的性格也十分极端,当他被母亲送入儿童陈树南卫理公会儿童之家时,就硬骑在母亲的背上,歇斯底里的在那里哭喊,并一边拉扯母亲的头发,把母亲的头发都扯掉一大撮。

判入儿童收容所

儿童之家的负责人无论这么劝,他都不肯松开手,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负责人只好向警方求救,男童见到警察叔叔到来,才肯从母亲的背上下来。

小男孩过后在辅导人员的诱导下,才说出自己为何会恫言要跳楼。

他说:“我知道爸爸妈妈还是关心我的,如果他们真的关心我,看到我站住阳台外,就不会再吵架了。”

志强目前住在儿童之家,学习与其他有同样遭遇的小朋友一起生活。

你想想看,今天多少年轻人的父母的婚姻是不愉快的,他们从小惊悸于父母之间的刀光剑影,有的还因为父母婚姻的破裂受尽了苦楚和别人的歧视。

在这种不安全的阴影长大的孩子,他们形成对任何固定的的机制总是带着怀疑的态度。对婚姻,他们既害怕又向往,因此很容易受周围的潮流影响,宁可选择在在制度之外,以一个看来是比较简单和直接的方式,追寻亲密的关系。

为什么有那么多年轻人只想同居,而不愿正式结婚呢?他们有几乎一致的理由:同居比结婚方便、自由。只要两相情愿,就可以住在一起,得到夫妻式的感情满足;如果互相厌弃了,或者一方乃至双方又有了新的适当的对象,就可以友好地分手。互相不承担任何义务,不受法律约束。

他们认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因为相爱搬在一起居住,虽然没有法律的依据,但是事实上,对当事者而言,这样和结婚也没有两样。无可否认,这种想法和打算有它一定的道理。

因此,赞成同居的人会争辩说,尽管没有结婚证书,为什么两个爱人不能享受共同生活?如果说到底婚姻的本质是爱,只要我们真心相爱,为什么一定要去管那张法律依据?什么时候合适,两人高高兴兴去补一张不就得了?

此外,结婚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但是传统的婚姻常常纠缠两个家庭的人和事,使到原本两个人之间简单的感情变成复杂的家庭纠纷。

他们想要问的是,为什么社会不能允许他们按自己方法处理自己的事情,卫道士为什么一定要以道德之名,阻止真正相爱的男女携手共创他们理想中的亲密关系?

不论以上的说辞能否立得住脚,我们应该注意的事实是,它对许多渴望亲密关系的年轻人来说,是很有说服力和吸引力。

贞操的观念转变

同居的现象,在年轻的恋人中容易产生,由另一重要的原因是,传统的贞操的观念愈来愈开放、淡化,从一而终已经不是他们的选择。至少我们可以这样说,年轻人已经不会认为美满婚姻构成,仅仅就是童男处女这两个成分。

当然,性关系还是男女传递亲密感受的特别管道,爱意透过身体的满足分享私密的心灵世界,但是却不一定把它看为是与对方生命合而为一。

年轻人认为自己敢爱敢恨,做什么事都不畏畏缩缩。传统的法则已经被现代人厌弃,礼法规矩的束缚早就被置之度外,大家可以随心所欲,完全顺着感觉的驱策,追寻情感的满足。

「二人成为一体」的性理論,根本就不被一般的青年人所认同,或者对一些人来讲,更是闻所未闻。换句话说,真正严重的是,圣经对于性交的启示和教导,似乎不曾被现代人考虑过作为其中一项选择。

故此,教会有必要快快改正对于性暧昧的态度,积极教导圣经的性观,让人对真理有一选择的机会。

基督徒的问题

一对男女「生活在一起」而没有意愿建立持久的关系,以基督徒的立场来说,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同居的行为,无论如何都不能从圣经找到具体的支持。

同居不仅是人想要突破传统,追寻新的男女关系模式的结果。其实,同居折射出现代人对性关系深层的意义有了新的阐释。

这种新的阐释对整个现实生活产生很大的颠覆。因此,在这个层次上,我们不得不严肃的发出一连串的问题。

同居是否把人拖进一个情感的牢狱,而这个牢狱是他自己所没有足够心理和情感能力来承担的?

同居是否会出现这种状况:只是一方深深的沉醉于情感之中,而另一方却迫不及待地撇清自己不会承诺?

同居诱使人投下不成比例的心血、情感,而且可能无法得到任何结果?

简单的说,我们想要问的是,同居对于情感的伤害到底会有多大的潜能?

一开始就选择同居,生活在一种不稳定的感情关系,是否会使到年轻人太轻易的就放弃追寻持久的关系?

处在这种不信任持久关系的态度,是否会使他们在将来的婚姻生活中,一开始就处于下风?

如果同居意味着性关系纯粹是一种情感的抒发,那么带着这种的观念走进婚姻之中,会不会造成将来更容易的发生外遇事件?

同居是否造成一种的假象,让当事者以为他们已经生活在真正的婚姻生活之中?

这种的假象是否会让人以为,可以不需要承诺,不需要承担责任,不需要作任何事情,没有束缚,没有代价,可以随心所欲的去行动,真正的关系就不费吹灰之力,垂手可得?

总而言之,同居是否只是一个「廉价」的答案?它给空虚的情感所提供出路,是否只是一种的幻象?

我想,恐怕答案只有一个:是的!

想要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却不想为生命付出任何长期的责任,这种想法未免太幼稚和自私。人想要即时的享受亲密的关系,然而,他们不但不要面对终身伴侣关系所附带的冲突,更是反其道而行,对爱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和挣扎的事实嗤之以鼻,说是太过于保守落后,把人绑得太死了。

我们当然可以把上述所有的问题陈列在青年人面前,敦促他们好好的反思,不过,他们大概不会给予任何严肃的对待,可能还会倾向将我们的问题认为是可笑的,或是在「思想上有缺陷」。

我们需要诚实面对的难题是,今天无论你提出什么禁忌的理由,他们肯定找到听起来合情合理的应对。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们老祖宗用了几千年的方法,传到了这一代年轻人,好像對不管用,過期了。

提倡同居的其中一个流行理由是,同居是结婚前的调适期,也可以说是婚姻的「采排」,因此它能降低正式「上演」时的失败,提高美满婚姻的机会。

恋爱时期,不论男女,都本能的把自己的优点突出在对方的面前;而恋人的眼睛也太容易宽容对方的缺点。因此,许多的弱点,不到共同生活的时候,难以认识得澈透。

他们辩论说,从这个角度讲,同居,至少可以减少婚姻的盲目性,给男女双方提供更多的把握未来的机会。

事实上,这种「实用主义」的论调,确实曾经叫许多的年轻人,甚至他们的家长,都被说动了心,改变对同居消极的看法。

这么说来,要解决同居是否合乎道德这个问题,唯一的出路是探讨性交真正的意义。

委身但不结婚

刚才我们一直指说,同居的人是不肯给予对方一个委身。不过,有人住在一起,虽然没有结婚的意愿,但是,我们确实不能否认,也不需要怀疑,他们是彼此委身的。

基本上,我们在本章的讨论中,他们才是我们的主角。

这些人,他们决定过实质夫妻般的亲密关系,只是他们不能明白为什么一张由婚姻注册官所签发的结婚证书,就可以使到他们的在一起的生活变得合法、有意义和正确,为什么没有结婚证,就一律判定是乱搞男女关系,就是不正常的道德缺陷。

就事实而言,他们之所以选择不去搞那些繁文缛节,什么送彩礼,买家具,摆宴席的,不但累人而且是花费大,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你甚至可以说是他们是因为太过看重两人之间的感情。他们不愿意纯粹的爱情,沾染世俗的文化,真实的只想维持多一点的纯真。

他们虽然不想结婚,但不等于他们只打算维持蜻蜓点水般的关系。他们其实从来没有意思把两人的情感当作是暂时的歇脚处,不会随时遗弃对方。许多不想结婚的恋人,仍然会毫无保留地爱对方、对他忠实、只要他一个人。

到此为止,我们不难明白他们的论点,并且还可能给予体谅。但是,他们的争辩里有一项极明显的欠缺:他们不愿意投资于长期的关系。无论怎样讲,同居的男女当他们选择结束两人的情感,关系就像拴不牢的风筝,随时会腾空飞去,毫无转圜的机会。

不结婚的理由

我们这个年头,选择同居而不结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由。因此,我们只能谈论一般的情况。在众多的理由,他们最常提出的其实很直接简单:不想、不要、不能投入长久性关系。

比如说,有些人一生都生活在阴晴不定,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事,如果你施压要他们结婚,与别人建立一生之久的关系,他们会用种种理由来推辞。他们不相信、也应付不来永久的关系。在他们的意识中,婚姻好像是一个陷阱,把双方困的死死的。

他们关心婚姻的前途,因此害怕倘若这段关系不能继续的时候,要去经历非常丑恶的离婚过程、法律的程序,忍受那没完没了的心理煎熬。他们虽然不希望离婚,但若是真的发生的话,他们希望可以好来好去,和和气气的分手。

另外有些人选择不办理公证结婚,乃是因为看透现代婚姻种种的虚伪和脆弱。他们不相信一纸结婚证书保证对方不变心,甚至是经由教会祝福的婚姻也不见得就减低夫妻关系失败的可能性。

在亚洲的华人社会,有些人选择不结婚就住在一起,因为在他们的印象里,筹备婚礼的过程,大部分时光都是争吵不断、纷争不绝。从商谈聘金、订礼饼、选礼服、布置新家、拍摄结婚照片等等,几乎每一件细碎,都是引信;随时可能制造排山倒海、惊天动地的大爆炸。如此伤神费力,何苦呢。

还有些人愤世嫉俗,对世间一切的社会制度都看不顺眼,以致认为正式的结婚剥削了人(特别是女人),因为婚后人做的家事避单身时更多(例如烧菜和清洁工作),此外,还会丧失多种法律上和财务上的权利,所以,如果人真想获得自由,就应该放弃传统的婚姻。他们觉得步入结婚礼堂,表示是「不够先进」、「堕落」、「困于传统之中」、「落伍」。

这些人有种种的理由,拒绝举行正式结婚礼仪。

婚礼的伦理

以上所讲述的现象,显示一些人愿意和相爱的人同居,而且努力维护双方的关系,但却不要结婚,不想招惹法律或社会上的约束。为此,我们应该讨论一下婚礼的伦理,探讨婚礼作为合法的性伴侣的入口,到底有什么意义?

意思是说,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为什么合法的婚姻一定要以婚礼作为开始呢?难道不曾举行公开婚礼的婚姻,就不算是正式的婚姻吗?由几时开始,婚姻的合法性是由婚礼来决定的呢?

首先,我们得坦白的承认,遵守了一套约定俗成的礼仪行为,满足了「明媒正娶」与「上帝的配合」等两个社会文化和宗教的要求,这样成就的婚姻关系不见得就自然而然的「从此王子和公主过着幸福的生活」。

许多夫妻至终走上离婚之路,这个事实告诉我们,就算是经过王子王妃一样的豪华婚礼,结了婚还是可能在情感上孤立,忍受生活的寂寞。

此外,我们不能否认的另一个事实是,至于到底要怎样开始一段婚姻关系,我们没有一个可以放诸四海的道德准绳。

今天世界上有千千万万的婚姻,不都是经由婚姻注册官核准,也没有经由教会婚礼的祝福。并且一个民族文化所熟悉的那一套礼俗和方法,另一个民族不一定能够认同。

不错,对于婚姻圣经教导得不少,但是对于如何开始一段的婚姻却是很少谈及,甚至可以说是完全没有。我们确实有所谓的婚姻神学,但是对于约定终身的婚礼,神学上的讨论却是不多。

这似乎反映一个观念:婚姻是上帝的发明,而婚礼则是社会文化的发明。因此,当我们说一对男女应该「结婚」,无可避免的,我们其实是说,他们应该遵照习俗约定的仪式行为完成终身大事。

以华人为例,在所有讨论礼俗的文章或书籍里,都一致的将中国的传统婚礼区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与迎亲等六个阶段。虽然只是六道的「礼节」,但是在真正的执行起来,其中细节繁缛非常,规矩往往是意见分歧,令人无所适从。

比如说,在台湾和东南亚,不同省籍的移民,各有一套特殊的程序,加添礼仪的复杂和困难。再加上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大家对于如何遵守六礼、如何斟酌修改,见仁见智,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筹备婚礼的男女当事人,面对这些各说各话的资讯,往往力不从心,不知道如何作出适当的取舍,平白添加许多的愁怨。

如此说来,婚礼的必要性,所占据的理由,通常只是礼俗文化的,而不是神学上的。既然是礼俗的要求为主的理据,我们就不能当作是上帝的律法强加在人的身上。

责任感的角色

在如此错综复杂又不断演变的情势里,面对道德的要求,一个可行的方案是责任感。

在现实环境中,我们不一定在适当的时刻有适当的道德指标,任由我们发挥使用,因此若是只靠赖道德行事,肯定时时遇到前无去路,一筹莫展的尴尬。但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不论有或没有道德的指标,责任感仍然是行事为人的至上要求。

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以其智慧衡量每一个不同的情势,顾及大家的感受,慎重其事,作出适当的决定。在这样充满责任感的求全措施,人需要努力的从现实收集资料,分析得失,分辨意义,做出最合理的决定。

没有明文规范的行为,责任感在当中就显得意义特别重大,因为在没有其他没有把手之下,我们需要单凭责任感,达至一个皆大欢喜又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方案。

但是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基督徒,在做出任何的决定之前,除了考虑以上所述的原则,我们需要更进一步审度到底耶稣基督在此事的旨意如何,也要考虑任何的决定,对每一个有关人士将带来何种的影响。

因此,当基督徒问道,「为什么我们需要结婚?」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他做出任何的决定之前,需要考虑社会文化的要求之外,还得顾及宗教信仰的要求,此外,还有家人的要求,伴侣的要求和自己的要求也必须相同的重视。

此外,还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的是,无论抉择是什么,都不可能是流芳万世的真理,它只是在当时当地的状况和条件内所做的一个回应。

比如,生活在远古简朴时代如亚伯拉罕的时代,只要男女双方彼此情投意合,可能就选择住在同一个帐篷,就足以使到他们的夫妻关系受族人承认。

相同的,中国在黄帝以前,还是母系社会,也没有明显的婚礼制度。到了周朝制礼作乐,确立宗法制度,严格划分社会阶级,大概才有所谓的婚姻制度和婚约之礼。

然而,这不等于说远古时代的婚姻就因此比较儿戏。虽然当时没有明文法定的制度,但是,宗族或族群亲密关系所产生的社会支援,可能比现代法律制度所给予的保障,使到婚姻来得更稳固和牢靠。

只是我们也不可能转过头来去跟随亚伯拉罕时代的模式,因为那个时代有那个时代的责任,而我们需要为我们这一代的人和事负起责任。

举例说,倘若一对男女流落荒岛,两人相爱,在没有教会的祝福,也无从向政府注册,他们自己就结为夫妇。我相信,很可能大多数人会没有困难的接受这是一段合法的婚姻。

只是,须注意的是我们现在的情况不是流落在荒岛之上,因此,不可能引用此例子,作为不必遵守我们自己的社会道德守则的藉口。他们只能为自己当时的处境和决定负责,但绝不可能为我们负责。

同样的,其他的男女也必须为自己的所处的境况负责,面对法律和道德皆错综复杂的社会,作出切合信仰和人性的决定。在中国偏远地区少数民族的婚礼决策,不能作为香港或新加坡等大城市的借镜,两者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约俗成章的婚礼

要在21世纪的亚洲大城市,面对婚礼的课题,每一对男女,无可避免的需要考虑两个重要的问题:

一,他们是否愿意遵循国家法律的规范行事;二,他们是否愿意以公开的宣言作为新关系的开始。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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