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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九月 04, 2006

山上宝训(2):不要奸淫

不要奸淫

5:27-30

美国39任总统Jimmy Carter1976年总统选举运动期间,向色情杂志Playboy记者Barry GolsonRobert Scheer承认,自己曾经多次在心里犯了奸淫,违反了基督的诫命。当被询及他的宗教信仰,卡特回答,“基督说‘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我曾经多次地看见妇女就动淫念。我曾在心里多次犯了奸淫。上帝知道我的行为,但上帝赦免了我的罪。”此番诚实话,哗然引起社会轰动,被政敌大加鞭挞,当作取笑的材料。卡特是敬虔的基督徒,相对于讥笑他的政敌,他显然明白耶稣的教导,因此比其他人更有勇气面对生命的事实:性欲是生命的一部分,是上帝赐予的恩典,但是性欲若泛滥,将是人最容易犯上的罪之一。

性欲是正常的

要正确的了解此段经文的教导,我们需要先讲耶稣教导的两个信仰基础:一,性欲是恩赐之一,性欲不是罪,性的欢乐也不是罪。创世纪告诉我们,人类未堕落之前,上帝就把性赐给人。性且是上帝的形象之一,“上帝按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旧约圣经且有一卷书“雅歌”歌颂爱情、婚姻和性爱。基督教比任何的宗教更尊崇婚姻,而有许多伟大的爱情诗篇是出自基督徒的手笔,教会鲜明的立场是性欲本身并不羞耻。基督教并不认为性的快乐有什么不对。

泛滥的性欲是错的

但是,基督教认为泛滥的性欲是错的,同时也认为企图将性的快乐与婚姻关系切断,想单单从性活动获取它是错的。就如我们虽然认为享受美食,没有什么不妥,但一个人暴饮暴食,必然为身体带来祸害。同理,我们认为人不应该为了味觉的快乐,把东西嚼过一阵子后随即吐出来,而不将它们咽下去消化。这是耶稣此段教导的第二个信仰基础,泛滥的性欲和婚姻之外的性行为,他一概称之为奸淫。

十诫之第七诫申明:不可奸淫。然而,法利赛人对于此诫命的了解,非常简单和直接,即是不在婚姻之外发生任何的性关系。换言之,我们的性器官只要没有与婚约之外任何人(异性、同性、朋友、陌生人等)的性器官接触,就算是守住这诫命。如此狭义的理解很容易让人找到出轨的方便。前美国总统克林顿性丑闻被揭发后,闹得美国满城风雨,但他还亲自在电视上极力否认与白宫职员莱温斯基有性关系。在法庭作证时他滔滔不绝辨称,口交不是性关系,原因是他的性器官没有与对方的性器官接触。直到2004年在他的回忆录《我的一生》中,克林顿才坦承他和莱温斯基的性关系是不道德的和愚不可及的。

现代人不认为是错

一个病人能去找医生,因为他接受自己是有病这个事实,并且愿意接受医治。可是,许多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连这样的意愿都没有。

今日解读这段经文真正困难之处,在于我们不在相信性欲泛滥和婚外性行为是错的。我们都是克林顿之一,尝试为自己的行为自圆其说。到处有人(广告、电影、歌曲、书籍、小说、自由派的老师等等)宣称,只要两人相爱,性行为就没有错;只要是成人年,性行为的选择是自由的;只要事后肯负责,结局就会皆大欢喜。这当然是谎言。不少家长对热恋未婚的儿女与伴侣发生性关系采取默许的态度,多么可悲。许多人愚昧地相信,就算做了不道德的行为,只要我们讲得出一点的‘好理由’一切都OK比如,我一时冲动;我太爱她了;性是自然的,有需要就做;我願意,有什麼不可以;性不应该压抑,要把伪善的假面具脱下来,拋棄不想要的道德包袱和束縛。即使我们放下基督教观点,单从common sense来看,这些说法和理由都属胡闹。放纵情欲,任由性欲泛滥,只能破坏上帝所创造的生命。

对于第六诫命(不可杀人),至少我们会认同,然后才有可能进一步去提升为不用言语杀人,不发怒,不毁谤,且要主动与人和好。同样的,我们需要明白奸淫是不好的,并愿意不犯奸淫,才可能进一步谈 “不要在心里犯奸淫”。

动淫念的不是和是

向那些真心相信奸淫是错的人,耶稣指出要守住‘不犯奸淫’的诫命,不仅不搞婚外情、不发生婚前性行为、不搞一夜情、不滥交、不嫖妓,除了行为外,要更进一步的控制自己的心灵和思想,脑袋不要整天想着色情、不要看见妇女就有性冲动想要占有对方,因为若是这样,就算没有正式行动,在上帝的眼中,你其实已经犯了奸淫。

要多解释什么是看见妇女动淫念?先说什么不是动淫念。心里对异性有感觉不是淫念,被异性吸引不是动淫念,甚至觉得对方性感,也不是耶稣所讲的动淫念。华文教育者可能受西游记诸如蜘蛛精色诱唐三藏的故事影响太深,以为一动念头,对女性任何的感受,一定是淫念。用词不动淫念就是毫无感觉,所谓入定老僧,坐怀不乱。这不是耶稣说的动淫乱。我们知道欣赏一个人的容貌和服饰,不等于是动淫念。一个正常的人,看见美丽、喜欢的东西就多看两眼,并且自然有高兴的感觉。你看见某姐妹打扮漂亮,称赞她一句,是适当的礼貌。板起脸,装出一幅道貌岸然的样子,要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心里没有动淫念,是过于拘谨甚至是虚假的行为。这是上一代人教导圣经造成的偏差,不但不能帮助我们建立一个健康的男女关系,反之塑造不少无谓的罪疚感。你若有这样的捆绑,我今天奉耶稣的名释放你。一个人站在路口,看见一辆设计新颖的汽车,多看两眼,并且心里很羡慕,我们不能说他犯了偷车罪。

那么什么是动淫念?按圣经的用词,动淫念就是用色迷迷的眼神看异性,带着性欲的动机,想用性占有对方或是想象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就如TEV译文所指: looks at woman and wants to possess herRSV的翻译则是: looks a woman lustfully;即用“咸湿”的眼色看妇女。

一个正常的人,不会看见异性就有性冲动。同样的,一个正常食欲的人,不会在超级市场看见牛排,就兴奋得全身颤抖,口水直淌,若是这样,这就大有问题。假设你来到一个国家,在那儿,只要在舞台上摆放一个加盖的碟子,然后慢慢地掀开碟盖,让每一个人能在灯光熄灭之前,焦见有一块牛排,你便能使一家戏院大爆满,这样,你难道不会认为该国人民的食欲有点走火入魔吗?

女人露出1-2寸腰部,就看得血脉贲张,强烈的欲望就发动,有些就采取行动要与该女子发生性关系,另一些则选择在心理暗自幻想,沉溺在眼目的欲望。耶稣说,按诫命的真意,两者都犯了奸淫。

这里的问题不在于女人露出身体部分多或少,在古代社会女人的服饰把自己包得密密实实,还是发生强掳妇女(王老虎抢亲)的暴力事件。这正是回教原旨主义教派的误会。他们规范女人的衣服得像一粒粒的活动‘肉粽’(福建语),以为这样可以减少性犯罪。但我们知道越是保守的回教社会,女性的地位越低,受欺压的事件极为普遍。另一类似的浆糊说辞,强奸案的发生是因为女性穿得太性感。耶稣一针见血地指出,真正问题不在于穿多穿少,问题在我们的心。在一个男性之上的社会,妇女被视为是性欲发泄对象,不可奸淫不仅是不对妇女做出不当的行为,也必须从心里尊重对方。

防止奸淫从眼(心)开始

是的,我们许多的欲望都是从眼目开始的。可是,眼目只是接收图像的器官,问题是,你的心如何处理这个图像。这就牵涉你内在价值观了。当然,耶稣讲的不只是看,也包括毛手毛脚(参30节),肯定就包括一切骚扰女性、侵害女性尊严的言语(如色情笑话)和行为。耶稣这个洞见深受今天的心理辅导界推崇。

如何减少强奸案?政府常用的方法是严刑厉法,以重刑阻吓。但心理学家都知道,强奸犯的性心理是扭曲和自卑的,所以真正有效的方法需要从建立健康的男女关系着手,一方面从小教导男性尊重女性,男女平等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帮助女性建立自信和自尊。。

1997,女性主义激进分子Marilyn French 发表著作“女人的房间”(The Women's Room),在该书中她宣称,「所有的男人都是强奸犯 (All men are rapists)。」并宣称,「男人用他们的眼睛,他们的法律,和他们的传统规约强奸我们。」(Time, Feb 14, 1994) 这样的论调是不正确的,在道德上也是愚昧的,因为它一竹竿扳倒全船人,并不理会事实,男人中有正人君子,也有禽兽不如的。若我们不分辨黑白,把全部男人看作是潜在的强奸犯,在道德上也是愚昧的。倘若不能分辨性侵害女人的野蛮人和尊重女性的君子,整个文明就变得没有意义了。但是,其中却反映出一些女性的愤怒:生气男性不公平的对待她们,生气男性纯粹地用性的角度来看女性。这倒是我们值得反省和警觉的,也正是耶稣这段教导所指的深层问题。

果断地切断

我们要当如何行呢?耶稣的建议是,29-30节。福音书此段经文令人感到不舒服。原因一,它谈论性。性是人的感受中最强烈的一种,并且引发我们内心许多复杂的感受。原因二,性爱在我们的印象中与情爱、罗曼蒂克、兴奋有关,但耶稣却是剜眼砍手的,血淋淋,好不恐怖。

是的,要解决我们心中的欲望就必须采取非常的手段:要有蜥蜴逃命的精神。性是一个非常强烈的试探,你若不能控制心里的欲望,就当采取果断手段,宁可失去生命的一部分,也要保存生命。

耶稣用夸张的说法来表明他对此课题的严肃性。他必须认真地说明,因为人总是明白一件罪后并不会自然地去解决罪。

如果你不能控制自己上网游览色情网站,那就把宽频给割掉,再不然把电脑送给人好了。如果你看电影常被剧中缠绵镜头搞到心猿意马,那就不要看电影,不看DVD,有必要的话,把整套十多千元买来家庭音响系统送给孤儿院好。如果你对家里的女佣有性幻想,在你出轨之前,快点向老婆坦白,请她多多监视你,不要允许你单独一个与女佣在家。

如果你是“咸猪手”,喜欢用手摸女同事的臀部,快点辞去工作,不管你的薪水多么高,也不管你的前途多么光明,牺牲你的职业,抢救你自己的命。新加坡民航局前财务总监黄文通(55岁,已婚)涉嫌在工作场所,手拍两名年轻女同事的臀部,15-2-06在法庭被控非礼罪。被告一共面对5项控状,指他在20042月至去年11月间,在第二搭客大厦的一间会议室里,一再用手拍女同事臀部,前后五次。 第一项控状指他在前年2月中的一个下午,用手触摸一名22岁女同事的左臀。第二项控状指他在将近一年后,再次非礼同一女子的左臀。另三项控状则指他在过去两年里,前后三次用手非礼一名24岁女同事的臀部。其中一项控状指被告曾经用手中的文件夹,拍打该名女子的臀部。

如果每次拍拖,你有强烈的欲望与女朋友发生性关系,那就停止拍拖,要不然只能在小贩中心,众目睽睽监视下,与女朋友谈情说爱。

是的,耶稣开的药方非常强烈,急病需下猛药。如果你明白不受控制的性欲带来悲惨性的祸害,你将认同耶稣的智慧。

结论

我们当知道此段耶稣的教导肯定不只是针对男人,当然也包括女人,不仅是已婚者,也包括单身者。任何奸淫的行为,不道德的行为,不仅行出来是不对,甚至是用眼睛看,用心里来幻想也是不对的。

耶稣的教导不是定下一个更保守的性道德,他乃是基于一个重要的信念,每一个人都是有尊严的,千万不要把别人当作性玩物,要爱别人,就要尊重人,要尊重人,不仅在行为上不侵犯别人,甚至在心里也不冒犯他,这才是律法的真正本意。

星期二, 四月 04, 2006

山上宝训(1)不可杀人

不可杀人

做基督徒能否做到腰板挺直,敢御风雨,在很到程度上在乎他对天国的信息的了解及吸收到了什么地步。因为基督徒界定自己的身份,又鼓励自己前进,并且是不断前进的,正是这天国的信息。我们若说天国信息能赋予基督徒一股浩然之气,可以仰不愧于天,俯不诈于人,生活与此时,成就使命与此地,也是绝不为过的。

为此,我和邓牧师给弟兄姐妹选读马太福音五章21-48,即山上宝训的第二部分。这部分有六个对比,均要指出人对律法只是表面跟随,而耶稣要求的,却是内心的认同,这是天国生命的特质。山上宝训关注的,不是做好人,或做一个好市民,像许多人所误会的。它乃是上帝要求与人的生活方式,是完全没有被个人的限制或爱恶歪曲的。总括而言,山上宝训告诉我们耶稣基督就是我们能过新生命的唯一可能,它是作耶稣门徒的生活原则,它要求我们必须言行合一,本于恩典来完成上帝的命令,又要以爱来作一切言行的主要动力。这样,也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成就上帝的旨意,过一种和天国子民相符的生活。

今天我们要思考第一个对比:不可杀人。读经:太五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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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例:中学时学校刚成立橄榄球队,第一次出赛,球员人数不足,要求其他的体育队伍帮助,声明只是一场友谊赛,我被游泳队教练指派,滥竽充数。谁知开场前发现对方巫裔和印裔球员全是肌肉结实的彪形大汉,心知不妙。一开赛,我队就被对方冲得马仰人翻,不到半场,已经有两个队员被抬出玚。这场比赛,给对方打得落花流水,伤兵累累,吓得从此不敢打橄榄球。

当年耶稣在登山宝训讲论旧约经文真正的意义,他的听众,特别是文士和法利赛人(就是当代的宗教敬虔者)他们对于耶稣有关律法的教导,惊讶感受有如我在球赛的shocking experience。他们原是舒适地活在律法下,当耶稣来了,他的教导如同当头棒喝。他们感到十分惊讶。他们原以为自己是明白律法的,也自在地生活在这样的理解里。耶稣教导却动摇他们的生活。

不可杀人

耶稣引用十诫说,"不可杀人"的话时,这里是指凶杀,带着暴力、愤怒、复仇而展开的杀人行为。我们要清楚不是一切的杀人都属凶杀或屠杀,就像不是一切的交合都属淫行。因此,我认为,一个基督徒法官完全可以判人死刑,一个基督徒士兵在战场上可以杀敌人。当日兵丁来见施洗约翰,问应当怎麽行,他没有泛泛地回答,叫他们脱离行伍;耶稣见到罗马的千夫长时,也没有叫他别当兵。战争当然可怕,但有时是必须的,当敌人来攻打,为保护无辜者的性命,我们有责任拿起武器反抗。衷心提倡和平的和平主义者,我会敬重他,虽然我不能同意他的错误立场。叫我难理解的,是那种半桶水式的当代和平主义的想法令许多在军中服役的年青基督徒把自己有权利享有的从军的尊严夺了去,丧失了天然会有的那份勇敢,不能专心投入。

对我们来说,这条文非常清楚简单,不可凶杀,也绝对赞成。当代的宗教领袖法利赛人和文士教导民众此诫命,也是应该的。是啊,残杀人是错的,夺取别人的性命是不对的,杀人者应该受到惩罚。表面看来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为什么耶稣要针对它作文章呢?

原来一般人只按律法的表面意思来解释和应用,但是这样一来,人常常钻律法的隙缝以达私意,结果律法的功能给架空,而人也受到损害。比如说,不可杀人,我们若要钻律法的隙缝,只要不一刀了结仇敌,就不算是杀人。以人的聪明,他可以残酷不仁地对待人,或是让对方落在生不如死的境地。杀人会受地上法庭检控和判刑,仇恨却是没有法庭能制裁的。如此,人岂不可以凌驾于神的诫命之上而为所欲为?而他唯一的条件就只是犯罪的本领够高,只要没有结束对方的性命,就不算犯罪。我们必然看过人这种罪恶,但很多时候,除了悲愤之外,不能对犯罪者施之惩罚。

耶稣却是要致力改变这种情况。他说,21-22节: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提出一个更高的,也是更彻底的原则:地上的法庭是看人的外表和已成的行为,天上的法庭却是看人的内心,和还未成事的意欲,这是21-26节要表达的原则,也是整个山上宝训地精粹所在。

1.要控制你的怒气

耶稣认为,要守住不凶杀的律法,首先,要控制你的怒气,不用言语伤人,不用言语羞辱人。耶稣禁止我们人格谋杀。22节。拉加:废物、饭桶,魔利:蠢东西。耶稣警告我们,用言语伤害人,可以招致审判。

再者,杀人皆因恨人起,而恨人最显而易见的表征,即向人动怒,或骂人;要彻底成就不杀人的律法,就不能仅是止于不用刀子捅进别人的身体来取他的性命,甚至是防患未然也不成;耶稣要求的,是连向别人动怒的可能也要除去,因为地上的法庭虽然只能按罪行量刑,人在鉴察人心肺腑的神面前,却是什么也不能隐藏。

现代心理学家不少鼓励人要发脾气,他们假设,生气可以疏解心理压力。心理治疗师Gael Lindenfield 是著名的辅导员,她开设的人格发展课程,门庭若市。1997年,她写一本书名叫管理愤怒(Managing Anger) Harper Collin出版. 在书中她建议读者抄下一个清单,然后每天数次的读出来。清单如此写:当我感到不满,我有权力生气;当我感到失望,我有权力生气;当我被人伤害,我有权力生气;当我被人剥屑,我有权力生气;当我被人控制,我有权力生气;当我被欺骗,我有权力生气;当我的需要被忽略,我有权力生气;当人不事情不照我的理想发生,我有权力生气;当我被拒绝,我有权力生气。( Here is the list: I have a right to feel angry when I am frustrated./when I am disheartened. / when I am hurt. / when oppressed. /when I am explored. / when I am manipulated. / when I am cheated. / when my needs are ignored. / when I am let down./ when I am rejected)

然而,事实不尽然如此。虽然我们要学习不要过分压抑,但是耶稣警告我们,情绪放纵,却是非常危险的,有如超速驾车,很快的车子将会失控撞毁。很多时候我们越是生气骂人,怒气越是上升。生气一个人,就慢慢地就恨他,以至希望他死。虽然我们不至于有胆量动手,但是,我们心理却是真实地希望他能从地球消失。耶稣要我们不要动怒,因为怒气却是暴力的源头。

在社会工作常遇见虐童案。父母人开初可能因为恨孩子而虐待他们,後来,因为虐待他们,便恨得更厉害。为人越残酷,仇恨人便会越甚;仇恨人越甚,便会变得越残忍,恶性循环不息。

刚才我说,耶稣的教导乃是针对人的内心,而不仅是外在行为,因为耶稣注意到犯罪的行动後面,还有罪性,因此,我们不但要对自己的行为十分警觉,更要小心内在那控制我们的力量。这事听来很难懂,所以不妨用我自己的经验来说明。

举例:我晚祷时,会数算白天的罪,十有九次我犯的最显而易见的罪是缺乏爱心。我生气,我说话讽刺人,我议笑人,瞧人家不起,或者大发脾气,我会替自己解释,说都是由别人引起,来得太突然,太意外,忍不住才这样做,没有时间用涵养功夫。这些行为都可以说是外在的因造成。要是出诸故意、蓄意,结果当然更坏。

从另一方面看,一个人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做的事,岂不可以看出他的真面目麽?一个人来不及掩饰突然作出的反应,岂不是真性情的流露?

我若看见家里有老鼠出现的迹象,比如老鼠粪便或是东西被咬坏,就不由自主地生气。为什么生气?因为我讨厌老鼠,老鼠的样子太丑,特别是那条没有毛的尾巴(相对于松鼠的尾巴,毛松松的,多可爱)。要是再问一次,为什么讨厌老鼠?真正的原因是我怕老鼠。所以,我有个习惯,半夜要进去厨房找东西吃,进去之前,一定要弄出很多声音,比如加重脚步声,或是大力开厨房门,这是要给机会老鼠,在我看见它们之前,快快的逃走。这里有一个属灵道理可以学习:要是厨房里有老鼠,你突然走进去,见到老鼠的机会当然很大,但老鼠并非由你的突然出现而造出,只是它们来不及躲避。同样,突来的刺激并非造成我的坏脾气的源,只证明我是一个脾气坏的人。老鼠早就存在厨房中,你若大声说话,它们警觉之馀,不等你开灯,已经逃走无踪。所以憎恨、报复这些老鼠"早已存在我们心灵的厨房中。我虽可以对自己的行为加几许控制,但若不处理厨房中的老鼠,却不能直接管住我的脾气。(cf. Mere Christianity bk.4, ch.7)

所以,耶稣提醒我们,一个人是怎麽样的人,比他作的是什麽事更重要。而我们做的是什麽事,可以证明我们是怎样一种人;那麽,我所最需要的改变,不仅是外在行为,更是内在的心灵。就以马太这段教导而言,我们不能以为没有杀人就算是据守了上帝的律法,我们更是要控制内在的怒气,不用言语伤人,不用言语羞辱人。这是第一点。这是一个属于消极的做法。接下来,耶稣提出第二点,是属于积极的做法。

2.要寻求与别人和好

除了避免发脾气,我们更是要进一步去寻求与别人的和好(23-26节),这里耶稣提出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23-24节):一个人到教会崇拜,有很美的音乐,很投入的唱诗歌,正在听道的当儿(讲道时间很无聊,所以常常神游象外),突然想起有弟兄向他怀怒,就当暂时离开,赶紧去找那个弟兄修睦,然后再回来参加崇拜(讲道时间很长,你回来的时候大概还没有结束)。前面的经文是如果你向人发怒,要小心,不要让怒气失控。这里说,如果有人生你的气,为什么生你的气,因为你骂他。注意23节的‘ 所以’,内容是连接22节。耶稣建议你要主动地去找他,解决问题。可能我们会说,为什么我要主动,是他错不是我错,现在我没有生气他,是他生气我。耶稣的重点不管谁对谁错,你,是你,应该主动去解决问题。不要让问题扩大,不要让罪恶有机会吞吃你们,不要给魔鬼留地步。若我们坦白,要真的去实行,我们心里肯定有很大的挣扎。但是,耶稣要透过你的行为来大大的祝福你,和一切的人。请记得这个原则,你参加敬拜,不但不会解决你的人际问题,神也不会悦纳你;你要去解决问题,再来敬拜他。

耶稣的第二个例子(25-26节):这段是用公堂的背景来说明与第一个例子同一的意思。人若和对头人在路上相遇,最好能寻求庭外和解,免得身陷囹圄。这个劝告非常实际,任何的问题不要再拖延,要在机会消失之前解决。当然耶稣这里也是指末日的审判,一切的恩典均是在末日临到之前,因此在公义进行审判之前,要把握机会,跟人和好,免得机会失去了就恨错难返。耶稣教导信徒,若有问题,要承认有问题,要愿意解决问题,要主动去解决问题,要向对方说,对不起。我们做这事的力量从何而来?上帝愿意赦免我们的过犯,主动地寻找我们,救赎我们。罗马书说,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为罪人死(五6),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五8),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借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与上帝和好。。(五10)。我们错的时候,神还主动来与我们和好。现在耶稣要求我们的是,如果你伤害过别人,如果你欠别人的债,你要主动地,在还有机会的时候,去与对方和好。不要让我们的骄傲捆绑我们,使我们说不出口,我们的主已经在十字架上向我们显露,主动地去与人和好是可能,不是你想象中的困难,只要你去做,良善必然会成就。

结束

耶稣把不可杀人的诫命引申到日常生活中最实际的事情上:和人结怨。耶稣指出要根除杀人的可能,唯有控制我们的怒气和及时的与人消怨,重修敦睦。这样说来,复和就成就了不可杀人的律法。

让我们有一段祷告时间:求神赦免我们,因为心怀愤怒,曾用言语伤害人,伤害人后又不愿意医治关系,求神赐我们恩典,叫复和机会仍然为我们存留,赐我们力量,叫我们能主动地去重建关系。他们可能是你的家人,你的丈夫、太太、儿女、母亲、父亲,可能是你的同学、同事,可能是同一个教会的弟兄姐妹。我不会呼吁你现在就做,但我希望你能散会后立刻去做,至少在下一个礼拜之前,采取行动去解决问题,神一定会帮助你,因为他既然吩咐你这样行,就必然会祝福你。

主啊,你的话语是多么的清楚,求你赐我们力量遵行你的吩咐,叫我们挺起腰板做基督徒。帮助我们解决必须解决的问题,叫我们能经历和好所带来的喜乐和祝福。神阿,若没有你的帮助,我们必不能行,求你怜悯我们的软弱。阿门。